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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房屋租赁合同

承包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02-23 作者:每天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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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房屋租赁协议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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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房座落于温州市龙湾永兴街道###村###街###弄###号,贰间叁层落地式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租给承租人###承包作为居住使用。

二、租用期自阳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阳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按年计算,每年租金共计_________万元,由承租人于阳历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交付出租人。

四、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先由出租人_________垫付,然后每月按水费、电费实际金额向承租人_________收取,阳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阳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有线电视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收取。至于出租房内各户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如何分摊,由承租人_________与各户自行协商共同付费。

五、承租人应爱护承租房屋,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毁坏的,要负赔偿责任;出租人要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需将承租房屋改变结构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的,应征得出租人同意,所需的资金由承租人自行负担,若租赁关系发生变更,装潢不作任何补偿。

六、承租人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火灾、盗窃、安全问题,给承租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一切责任,造成出租人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负担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清算实际租金后,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但若承租人出现喧闹、吵架等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邻居生活时,出租人可立即收回已承租的`房间,不需支付违约金。

八、承租人要处理好周边邻居的关系,保持室内、室外及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不要饲养动物,夜间不要喧闹,不要影响邻居的夜间休息。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租金全部付清后,双方就本合同签字确认:

意见:上述_________万元租金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有线电视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再收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MTB31.Com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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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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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成都市王家塘巷11号3单元1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房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其中一次卧室甲方自用)。

3.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74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

2.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为10个月,自2008年8 月 20日起,至2009年6 月 20 日止。

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捌佰元整。如果该房屋再有第三人租住,则该房屋租金为每月玖佰元整。

2.租金按三个月(季)为壹期交付,第一期租金应于2008年 8月 20日前付清,以后的租金按季支付,应于上一季的最后一周内付清,先付后住。

3.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活动期为三天,三天后,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0.5%收取滞纳金,如超过15天,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

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捌佰元整。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所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他费用

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小区物管费、有线电视费、宽带网费、清洁费、小区水电公摊费及其他因居住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其中甲方支付每月水费、电费、气费、清洁费总额的四分之一)。

2.乙方应在交下期租金前把已缴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予甲方。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家俱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家俱设备清单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和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厨房设备等(详见家俱清单),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的房屋及设备,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者过错使房屋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设备,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国家明文规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内的各种电器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器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规定

乙双方均不能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均构成违约。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承租的房屋在打扫清洁卫生后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之下,均视为放弃,可任凭甲方处置。

十、违约处理

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金双方同意为捌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的违约金。

2.凡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地震等)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条款

乙双方要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2.乙方在签合同前,应将身份证交给甲方查验,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家俱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2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标准版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为在开发区设立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并就此租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供给乙方经营用房平方米,用于该公司经营之用,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

二、该房屋租金经双方商定为每月元。该房屋总租金为元。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双方共同认可并经公证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篇3

出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_______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_______。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_______。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

钥匙交割:共_______套把。物业交割:_______。电表:_______。水表:_______卫;厨。煤气(天然气)表:_______。有线:_______,物业:_______。

四、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_______

租承方(乙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见证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地)址: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3篇


不绷紧质量的弦,弹不了市场的调,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您还在烦恼如何拟定一份合格的合同吗?如果您对这个话题仍有疑问可以尝试阅读一下“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希望您能实用将这篇文章收藏起来!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 ,面积 平方米 ,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 起至 日 止。为期 年。

三、租金 现金 支付,每月 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 元 。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需经甲方同意。合约期满按米修去丢原则办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

甲方(租赁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租赁房屋

甲方将位于北京市 区 栋 单元四楼 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不定期,任何一方均可解除该租赁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2、如任何一方有变动居所的意向,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说明,否则需要支付对方(因未被提前告知而受到损失的一方)一个月的租金做为损失补偿。

3、如甲方先变动居所,不再租赁该房屋,而乙方又想继续承租该房屋的,甲方须召集房主、乙方进行三方协商,由房主和乙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方未召集的,须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房主与乙方达不成租赁协议且甲方的转租行为未取得房主同意导致乙方被迫搬离的,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处理。

三、租金

1、月租金为1200元,于阳历每月的 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金且为现金。

2、甲方收取租金须向乙方出具收条,未出具收条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月份租金。

3、甲方不得委托第三人向乙方收取租金,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相应月份租金,待甲方能够亲自收取租金时,乙方将累月未付租金一次性给付甲方。

4、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押金。

四、费用负担

1、电费由甲方单方负责。

2、水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暖气费由双方日常生活共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平摊。但如果某项费用是由房主(即出租本房屋给甲方的人)承担,甲方不得再让乙方承担,否则乙方须双倍返还。

3、租赁物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属于乙方过错导致租赁物损坏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做为承租人,有义务帮助甲方维持房屋财产的完整,不得恶意损害房中设施。但属于易耗易损物品且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合理消耗的,应计入维修费用。

五、与房主纠纷处理

1、因甲方并非房主,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房合同,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与房主发生任何权利义务纠纷,甲方不得牵连于乙方,或将任何不利的风险或结果加于乙方。否则,由此给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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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企业房屋租赁合同书范本正文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xx省、xxx市、xx区xx、街、xx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xxx平方米(建筑面积)

3、装修简单描述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使用。

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1个月之前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总额为(大写x万元整)小写:00000.00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半年付0000.00元整。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出租房(甲方)签章: 承租房(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手机: 手机:

签订合同日期: 签订合同日期: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下载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过协商将其所属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及 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基本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 面积约 第二条 ㎡。

租赁期限、用途:

年,自 年 月 1、租赁物租赁期共 至 年 月 日止。 日 2、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作为 改作其它用途。使用,不得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租赁物,乙方应如期 交还。

第三条 租金、押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元(¥: 元) , 租赁物壹年租金为大写 租金按年支付。租赁物押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 时给甲方 元人民币作为押金,押金不计利息,不 抵扣租金和其它按期限交纳的各项费用。押金包括:房屋押金、水电押金、物业费押金。租赁期内如无违约情况,到合 同期满之日,押金将全额返还给乙方。水、电费、物业费由 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修缮: 1、租赁期间,租赁物维修义务由乙方承担,租赁物维 修包括租赁物门、窗、室内地板、天花板、墙壁、室内各种 管、线等乙方使用范围内的租赁物及设施。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及其相连设备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租赁物结构的约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损坏租赁物设施,如需要改变租赁物的内部结构或装修,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 自理。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损坏,乙方对租赁物的 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对租赁物的装修物及添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

第七条 租赁物的退租: 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予退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 方可退租。同时,乙方需赔偿甲方本合同年租金百分之二十 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租赁物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租赁物,且不承担乙方之任何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租赁物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租赁物非主体结构 的; (3)损坏承租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物租赁用途的; (5)利用承租租赁物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6)拖欠租金累计超过 1 个月的。

第九条 租赁物的收回: 1、乙方应于租赁物租赁期满后,将承租租赁物及附属 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及设施、设备 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 逾期一日,还须按本合同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租赁物。乙方逾期归 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归还前日租金五倍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出租期间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租赁物及设施拥有 合法使用权。

2、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准经营对市容市貌有影响的营业项目。

3、租赁期间,防火、防盗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及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需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管理。

4、自办各种营业执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债 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各项运转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转费包含税收、工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各 项费用。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 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租赁物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满一年后,第二年按第一年租金的 10%递增,第三年按市场行情确定房租。

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 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市政府及公共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 的租赁物,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物品如下:

1、吸顶式美的空调一个。

2、二楼卫生间马桶一个。

3、房屋共三层的装修。

二、当前的水、电表等状况:

水表度数:

第十五条 电表度数:

煤气表度数: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简单工程承包合同之四


随着不少公民开始注重主动维权,合同作为我们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至关重要。签订合同可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承诺和合作,一份优秀的合同需要我们从哪些方面着手?希望这些参考内容可以为你的工作学习提供不少的帮助。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整企业内部协作经济关系,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促使分厂与分厂之间、分厂与科室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承包经济合同的完成,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厂长任期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经济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法律文书。

第三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在本企业的生产、经营计划的指导下签订,以保证本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订立承包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亏损自补”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五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承包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各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可向本企业“承包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未经本企业“仲裁委员会”裁决,不得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

第七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八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经济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经济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包干限额标准),进行控制结算。没有价格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凡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公证

第十三条 承包合同的公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顾问室指派的法律顾问对签订承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鉴证,并对此负责。

未经法律顾问审查、鉴证的承包合同,法律顾问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顾问认为有必要时,有权提请经地方公证或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

第十四条 承包合同鉴证的内容

(1)根据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申请,法律顾问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2)审查证明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厂、车间、班组、行政首长身份资格。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授权委托证书。不具备资格的当事人,无权签订承包经济合同。

(3)证明承包合同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4)证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5)法律顾问室收取一定的.鉴证费,并负有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义务,解答有关法律咨询。

签订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法律顾问室一份存档。

第四章 承包经济合同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失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六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七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专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二十条 由于检验部分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法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期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奖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奖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六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经济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七条 承包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书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文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店面承包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 ·果园承包合同 ·渔业承包合同

第二十九条 其它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大__沟、小__沟堰滩的栗子树 亩除外,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集锦5篇


期盼这份"房屋买卖协议纠纷"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人了解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订立是指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我们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代替正式的法律建议!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篇1)

原告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_________技术员,

住________________号,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二巷,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判处被告_____________按照宅基地转让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3、请求法院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_____________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于2009年8月7日与被告_____________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协议转让_____________第一间宅基地使用权,并于当日支付_____________宅基地预付款人民币5万元整,但_______________至今未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导致原告一直未取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告多次与_______________协商未果,请求法院判处_______________及时履行协议义务。

证据和证据来源,_________________

1、宅基地转让协议

2、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存款业务回单

3、被告关于收到宅基地预付款的收据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篇2)

事情起因:

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案要旨: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先付清所有合同价款,出卖人才履行交房义务,买受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不构成违约。买受人以不安抗辩权进行抗辩,应当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和履行规范,否则,不安抗辩权不能成立。

典型意义:

抗辩权的行使是对抗违约行为的一种救济手段,在双务合同中,首先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本案中,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周某交付房屋是事实,但合同中明确约定周某应付清全部房款等费用后,方可进行房屋交接,即周某应该先履行付款的义务,某公司才履行交房的.义务。同时,周某在庭审中称其到某公司履行义务,其售房部已关门,但并无证据提交,且如其不能直接履行义务,也可采取其他方式履行付款的义务,如提存等方式。另外,周某在二审中提出其是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发现某公司当时具有不能按期交房的可能性,未及时与对方沟通核实,在未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就自行中止了合同的履行,不符合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和履行规范,其不安抗辩权不能成立。故某公司不应向周某支付违约金。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篇3)

卖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买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经纪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原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作如下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由于

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致使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现三方协商一致解除此合同,三方免责,卖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且经纪方盖章生效三日内退还买方定金¥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经纪方托管的物业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由经纪方代卖方直接退还给买家。

3、经纪方同意在签订本协议且盖章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代办过户手续费¥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买方佣金¥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贷款服务费¥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给买方。评估公司已对房屋进行实地评估,故评估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不予退还。买方收款人银行卡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支行

储蓄所/分理处,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

4、三方免除除以上约定外的其他责任。

5、本协议作为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的补充协议,原合同与本协议有不相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6、本协议经买卖双方及经纪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每方各执一份。

特别说明,_________________该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且经纪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生效。

卖方签署(盖章/手印),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署(盖章/手印),________________

_经纪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篇4)

双方在订立该《住房买卖协议》时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分权的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另行商议补救。

一、本协议的签定违背了合同法“平等自愿原则”。

在签定当时,答辩人先是以租赁方式将房屋出租给被答辩人,有证据证明双方租赁关系是存在的。

答辩人当时因经济紧张,急需用钱的情况下,被答辩人同意借给答辩人68000元人民币,因债权保障趁人之危、胁迫就范、同时附加了口头约定条件“还款退房”的基本事实。

答辩人产生重大误解的这种情况下才签定了这个不平等的“割房赔款”协议。

其本质上开始是抵押协议,将房屋两证“产权、土地证”、及占有使用都抵押在了被答辩人手上,保证债权放心。

其实答辩人没有卖房的真实意思,答辩人一时糊涂,法制意识不够,为了尽快借到68000元现金救急,才被迫地签定了该不平等买卖协议。

事后双方还多次就还款赎房问题进行磋商。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不应该强人所难、夺人所居,引起其他矛盾。

二、本协议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平原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就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合同主体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义务公平合理,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本协议的签定亦失去了这个原则,巴中房价大家有目共睹,江北中心地段房价应在当时1000元左右趋于合理,现在价格更高了,可是本案近140平方米带装修的房屋岂只值68000元,显然价值是不对等的。

不公平、不诚实是双方当事人造成本协议无效的重要原因。

一个是急需用钱解难,不顾后果、不加辨别乱签协议。

一个是投机取巧,心机多变,从租赁到抵押演变成买卖。

难怪协议义务难以履行就不难理解了。

三、本协议的签定损害了他人利益,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合同订立只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要求,才是有效的,才受法律保护。

这个房屋所有权是不是答辩人一个人所有呢?答辩人有没有独立的处分权呢?双方擅自处分时该不该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呢?后面将有证据证明该买卖协议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本案真实实际情况,因此答辩人认为该协议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才具有法律约束力,既然该《房屋买卖协议》违背了《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就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或另行商议补救。

同时本案涉及的是不动产买卖,是以登记形式为要件,目前产权所有权性质没有发生改变,《房屋买卖协议》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协议约定也不是全面明确,且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能够说明双方原口头协议承诺附加条件真实存在,如果双方不能友好协商,希望法庭依法公正裁判!

房屋买卖协议纠纷(篇5)


关于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1

借款与担保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广泛存在的资本运营活动。借款合同制度是促进资金融通和财产流转增值,实现资本市场繁荣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担保制度则是融资活动得以高效、便捷、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信贷政策趋于宽松,融资市场异常活跃,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大量存在。从今年情况看,我院审理的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约占商事案件的近三分之一。正确处理这些案件,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教育其合理消费等具有重要意义。

2011年以后,形成诉讼的金融借款类合同案件数量增长率剧增,涉同类案件批量上升,案件类型有所增加,虽然案件标的不大,但是否存在利息超过24%,是否真实存在借贷和担保,是否存在借贷公司和担保公司合谋等疑难复杂点的案件逐渐增多。部分案件法律文书送达难、调解难、执行难。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我院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坚决贯彻调判结合的原则,克服种种困难,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完善调解方法,但调撤率不仅很难取得明显提升,甚至呈下降趋势。上半年年来该类案件的调撤率为58.46%,相比其他类型的民商事案件明显偏低。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高发原因简析

(一)政策原因。一方面,2008年以来,为提高消费水平,拉动经济发展,国家的金融政策趋于宽松和灵活。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对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特别是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鼓励自主创业,许多融资担保借贷等资质的中小微型企业、农户经济公司大力发展,在其缺乏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各种资本的互动耦合,促使金融市场日趋活跃,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自然应运而生。

(二)金融机构原因。相当部分金融机构基于内部考核机制的原因,一定时期内盲目追求信贷指标,忽视信贷质量,对借款人经济状况考察力度不够,对资金流向是否用于何婷约定所在监管不到位,发现风险借贷处理不及时,最终形成诉讼;不注重金融借款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的制作细节,瑕疵明显,埋下隐患。

(三)债务人原因。当前,我国正处社会转型期,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准低下,相当部分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没有如期归还的打算;还有的借款人因其他原因无法归还债务而干脆一走了之;同时部分案件的借款人纯粹因为追债方的追债方式不妥就一气之下赌气不还债,导致利息的增加。

(一)我院受理的金融借款类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

1.案件数量呈总体上升甚至爆发态势,但是案件的基本标的额缺只有几千元不等。受理数从统计数据看,2018年受理案件数与2017年相比,增长40.57%;案件类型较为集中,主要集中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以及保证合同纠纷等,其中主要以追偿权纠纷居多。

2.原告主体以借贷公司和担保公司为主,但呈现日趋多元化趋势。2017年以前的金融借款、追偿权纠纷类案件原告多为国有银行及地方性商业银行,但自2018年开始,民间融资公司提起诉讼的比例亦在攀升。

3.集中性诉讼高发,多起案件指向同一原告。借款企业委托代理人起诉时通常都是集团诉讼,起诉多名逾期不还款的客户,最多的一次多达100余名。甚至同一家公司委托数名代理人,例如深圳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我院参与的代理人就有三名,包括一名律师和两名法律工作者,他们在诉讼请求的处理上也不尽一致。

4.被告送达难,严重影响诉讼效率。该类案件因被告数量多,住所地分散,地域跨度较大,加之在贷款时所留住址不详或者贷款后更换了务工地址,电话更换,甚至外出躲债,致使法律文书难以送达,有些案件在穷尽其他送达方式后只能公告送达,严重影响了诉讼效率。

5.担保方式相对单调,以保证担保为主。审判实践发现,此类案件的担保方式较为单调,主要为保证担保方式,且保证人较多,抵押担保的情形较为少见,或者虽然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6.违规追求高额利润。小额借款合同多为格式合同,表现出的主要问题为约定利息、违约金过高,有大量借款管理费、服务费等费用;规避总额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规定,除格式合同中约定逾期罚息外,另行与借款人签订附加条款,就逾期借款以管理费、咨询费形式收取逾期利息。

三、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借款合同繁多,且约定各不相同。在案件承办中借款申请表上约定和当事人双方在网上签订的协议约定的借款时间、预计借款时间、本金等不尽相同,造成案件承办中审查的时间增多,另外每个承办人在案件承办中的价值观点不同,造成代偿的本金定位不同。

(二)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复利计算、担保方式认定上。我县自2010年5月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居高不下,此类案件因在民间涉众较广,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债务人对利息不得计算复利、担保方式分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等法律知识有一些初步的认知,因而对金融借款合同涉及的复利不予认同,对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理解不足;借贷担保不规范现象增多,从审结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借贷担保存在着担保方式约定不明、担保身份不明、担保标的指向不明等问题,从而造成涉及担保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幅上升。

(三)改变借款用途现象时有发生。曾有当事人陈述贷款后业务员转贷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借款人借款后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因为债务人的信用黑名,,而是事先约定利用该贷款行为进行信用卡套现。这些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安全,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冲击。

(四)法律文书送达难,送达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象增多。债务人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状况, 在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部分债务人长期外出避债,有些甚至举家外出;有些债务人常年外出打工,家中只有未成年的孩子和单独生活的老人;部分债务人虽未外出但居无定所,存在借住、租住等情形。上述情形的存在,导致在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找到本人,且其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亦不知晓其下落,法律文书送达难。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致案件缺席审理、判决,从而案件调撤率难以保证。这一现象在同类型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更为普遍。

(五)执行难。部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后,由于被告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的判决置之不理,不按照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后,对生效判决有抵触情绪,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很难实现案结事了。

(六)借款及担保过程中涉及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类案件民刑交叉问题较为突出,金融机构相对方民事权益的保护及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成为处理该类案件的焦点。

四、建议应对举措

(一)建立三项机制,积极推进审判专业化

一是建立专业审判机制。强化司法审判服务金融发展的大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金融领域中“市场创新、政府监管、司法裁判”的关系,抽调民商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法官,成立金融案件专项合议庭,配备相对固定的书记员、车辆、执法仪器、传真等设备器材,为开展专项审判提供了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努力实现金融审判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切实发挥金融专项审判的集聚效应,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合作,优化财富管理发展,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是建立健全专家型金融审判队伍的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业务机构等合作与资源共享,加快培养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复合型司法人才,打造一支适应当前经济市场变化,胜任金融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法官队伍,以应对金融规模扩展,金融创新加速,金融纠纷日趋专业化、复杂化的趋势,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对批量涉同类型金融产品案件纠纷实行集中受理、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当庭宣判,构筑高效、快捷、便利的“绿色诉讼通道”,尽力缩短审理周期,以确保快速实现债权。简化财产保全手续,对金融机构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为案件调解、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升审判质效,推动金融审判的精细化

一是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权运行质量。着眼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找准涉金融案件审理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依法审理涉金融案件及不良资产处置案件,妥善处理与金融创新业务相关的案件。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开展审判“四个一”精品活动,推进庭审质量、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办精品案、出精品案。

同时,全面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拓宽调解空间,力求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促使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履行义务。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诉讼全程,重点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释法,对于数额不大而又有履行能力的借款人,通过教育引导,催促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对于一时难以清偿的,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针对当事人缺席状况,充分借助送达应诉文书的有利时机,及时了解案情,提前了解债务人的意愿想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使部分案件在送达文书时就达成和解意向或还款撤诉。从而提高调撤率,进而提高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

二是推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针对大部分金融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晰、案情简单的特点,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对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特别是同类型批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推行“模板式”法律文书,尽量做到“当庭审理、当庭裁判、快速结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金融机构诉讼成本;对重大、新颖或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注重审判效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批量案件尽可能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尽最大努力免除金融机构多次往返的诉累,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三)创新工作模式,延伸服务职能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送达方式,破解送达难。在送达环节,安排专人集中送达,采取电子送达,留置送达,下乡送达,电话录音过程记为笔录、并由见证人签字等方式,利用早、中、晚、周末等下班时间寻找借款人较容易的时段进行针对性的送达。对于当事人确实下落不明,采取登报、在借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告,提供审判效率。审理过程中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当事人承认欠款事实,有履行能力,能够送达的案件一律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快审快结。

二是建立联系机制,构建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动态,定期通报市场行为中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的突出问题,帮助查堵漏洞,防范风险,增强双方工作的良性互动;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司法服务联席会议,积极开拓与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的互动交流渠道,搭建法院与金融机构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功能,积极邀请金融机构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不断满足司法需求。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预警功能,拓展商事审判服务领域。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议,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规范,预防和减少金融风险。如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采取展期或重新签订合同以贷还贷,甚至继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冲抵借款现象,严重损害了金融运营的稳定和安全,针对这一问题,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被其采纳后效果良好。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服务金融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法官“六进”活动,采用展板、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贷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借款、按时还贷的自觉性,积极倡导守法诚信的金融市场风尚,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方便诉讼的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最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以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为平台,加强对涉金融类案例的宣传报道,定期将一些老赖名单在大众媒体上曝光,将相关信息通报到其单位、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是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者采取暴力手段妨碍法院执行人员履行公务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媒体曝光、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和出入境、查封、扣押财产、冻结银行账户、拘留、罚款等措施依法惩处。

七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分析新常态和特点,探究原因和规律,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统一裁判尺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指导审判实践。

关于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2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及金融部门借贷业务规模的扩大,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的各类借贷合同类纠纷案件成为收案数最主要的增长点。现就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调研如下。一、当前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受理的借贷合同类纠纷案件主要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与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两大类。2016年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45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439件,共计数量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0%,2017年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63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684件,共计数量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7%,2018年截止5月2日,新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5件,新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340件,共计数量占新收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7.5%。可以说,借贷合同类纠纷案件几乎占据民商事案件的半壁江山,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案件总标的额,都远高于传统的买卖、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审判工作中,四子王旗法院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四子王旗金融市场秩序。二、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特点一是高息借贷问题突出且日益隐蔽化。由于融资困难,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不断走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有关利息的规定划了两条线三个区,第一条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24%(即月利率2分),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即月利率3分)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划分的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通过调研发现,四子王旗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属于民间融资活跃的地区,月利率普遍在2分、3分以上,有的甚至达5分、1角以上,即年利率回报超过60%。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但与此同时,也使债务人不得不接受放贷人所设定的高额利息。实践中,为规避“约定利息无效区”的法律规制,出借人往往采取预先扣息、实际履行利率高于约定利率等做法,给法院认定事实带来困难。二是经营性借贷为主,多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房地产业等。传统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一般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多用于生活消费,是一种“熟人间的交易”。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四子王旗的民间借贷逐渐转变为陌生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和经营性借贷的融资渠道。因受到市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一部分经营性借贷成为债权人难以追回的死账,法院即使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利益难以得到实际保护。三是“系列案”现象严重。同一主体涉诉的系列案增多,一些民间借贷案件中,债权人或债务人比较集中,借贷供需双方主体的重复率高。一债权人多债务人情形下,例如该旗现有一批“职业放贷人”,一般是利用农牧民手中的惠农补贴、禁牧补贴等作抵押,长期从事放贷业务;在多名被告,一名被告的情形下,被告往往是大量对外举债的企业或企业主。有的案件中还存在借贷资金链关系。即在直接与被告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告名下,背后还有大量实际出资的隐名出借人,这些隐名出借人往往是欠缺投资渠道、盲目逐利的普通老百姓,形成一系列“串案”,这类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传导性较强,易呈集中爆发态势,一旦无法收回借款,老百姓的多年积蓄无法收回,容易引发连环诉讼,产生信访、上访等问题,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存在部分实际用款人与借款人不一致的情况。特别是银行采取“多户联保”的借款形式,因部分农牧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差,在借款合同签了字或出借了自己的户口簿,借款被他人使用。当金融部门的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根据法律规定只能起诉作为借款人的诸多农牧户,由此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五是金融借款、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活动互有交织。在实践中,部分当事人盲目向金融部门贷款,没有基本理财规划。当银行贷款到期后,又向小额担保公司、个人进行民间借贷来偿还银行贷款,俗称借新还旧的倒贷。此外,民间借贷属体制外金融,尚缺有效监管。民间放贷人基于自己的利益判断作出趋利性选择,在高额利息回报的诱惑下,容易产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民事、刑事法律关系交织的情况,给民间借贷案件的处理增加了难度。六是部分特殊主体推波助澜。一些国家工作人员、银行从业者等特殊人员,以营利为目的,将个人闲置资金,或利用自身信誉、职务影响获得的资金,包括公务员信用贷款等,出借给以 “吃利息差”为职业的社会人员,再由其高息贷给资金需求者。部分借贷类案件的背后就涉及公务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等,更有个别人员自己或通过家属出面直接从事高息放贷活动。三、借贷合同类纠纷案件高发的原因一是部分金融机构落实贷款业务“三查制度”不规范。个别信贷人员对申请贷款主体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疏于管理,甚至存在违规操作,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借款用途、有无还贷能力疏于审查,造成贷款到期无法收回。二是部分借款人贷款动机不纯。一部分案件的当事人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明知自己没有履约能力,但由于现实需要和投机及赌徒心理支配,又大量借款,只要能借到钱,有些当事人根本没有还款打算。三是经济形势引发借贷纠纷。例如该院很多当事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房地产等产业,因受到自身经营水平、气候、市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经营不善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种养物减产收成不佳、商品房滞销等亏损情况,就会使自身经济状况更加恶化,进一步丧失还款能力。四是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大部分的金融借款及民间借贷基本上都设定担保,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就应当在保证期间内承担还款义务,但绝大多数保证人,因法律知识欠缺,且信贷工作人员或职业放贷人没有就担保责任向其释明,认为担保只是履行一定的手续,而且也没有认识到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盲目地承担保证责任,在纠纷发生后,单纯地认为“钱不是我借的,谁借的谁还”,不愿履行还款义务。四、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高发的危害一是形成一系列社会隐患。当前,四子王旗民间借贷市场的高息借贷现象普遍存在,借款人受多种因素影响,借款到期一般难以偿还,还款期限拖得越久利息累积的越多,很有可能因巨额债务造成企业破产、家庭破裂。同时,部分民间借贷常会伴生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等,有的借款人在借了高利贷之后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催款后“欠债逃跑”,甚至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亡案件也时有发生。正是民间借贷所引发的许多社会矛盾愈演愈烈,造成诸多社会不稳定因素。例如四子王旗已发生数起因暴力催债引发的恶性事件。二是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由于民间高利借贷行为隐蔽性强,资金来源大多集中在亲友熟人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通过事先约定高息的行为大多属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情形,外界一般很难发现。产生借贷高息的证据难以审查,但民间高利借贷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借贷市场秩序,而且还扰乱金融部门储蓄市场秩序,破坏金融市场稳定。 三是增加人民法院审理执行难度。部分民间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甚至违法的利益,存在规避法律的现象,在审判工作中,法官通过现有证据难以查证是否存在高利借贷行为。此外,部分债权人依据借据起诉时,因债务人下落不明,又无财产可供执行,法律文书送达难、案件事实认定难、案件调解率较低,从而造成该类案件执行难度加大,执行到位率低。五、有效处理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几点建议第一,加强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四子王旗非法金融活动。建议建立由旗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法院、公安、工商、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内的信息互通,联防联动协调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多方施策,以提高对借贷纠纷的分析研判和预警能力,加大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委于2018年4月16日联合下发的银保监发【2018】10号《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要坚决取缔和杜绝混入民间借贷活动的高息借贷、赌博借贷、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查处、打击此类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势力犯罪,稳定社会秩序,增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感。要保持高压态势,妥善利用个案,通过抓典型、促规范、促进民间借贷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第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强化调解工作,促成案结事了。引导借贷市场逐步规范,积极使用调解手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对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性的审查,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在审理执行中发现有可能存在高息借贷、赌博借贷、虚假诉讼、非法吸收存款等违法情形的,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必要时可依法予以移送。三是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民商事、刑事审判和执行等各项司法职能作用,维护信贷秩序,增强市场信心,保护和引导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加强教育引导,营造诚信氛围。该院要进一步通过送法下乡、发布典型案例、组织庭审观摩、巡回审判的方式,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让群众直观了解简单必要的借贷相关法律知识,避免合法权益受损,不断提高群众风险预防意识,规避高风险投资行为,向包括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机构负责人在内的企业、个人进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要加大案例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司法机关打击处理的高息借贷、赌博借贷、非法集资等情况,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民间融资机构的合法经营意识。借贷类合同纠纷案件的妥善处理事关经济金融秩序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此类纠纷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一定程度上在四子王旗已发展成一个社会问题。一些反映出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更好地增强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需要引起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借款与担保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广泛存在的资本运营活动。借款合同制度是促进资金融通和财产流转增值,实现资本市场繁荣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担保制度则是融资活动得以高效、便捷、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信贷政策趋于宽松,融资市场异常活跃,由此而产生的纠纷也大量存在。从近五年情况看,我院审理的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约占商事案件的近三分之二。正确处理这些案件,对于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表一:全院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收结案数

 

年度

收案数

结案数

2010

132

130

2011

343

340

2012

487

485

2013

654

652

2014(1-5月)

204

202

 表二:全院近年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收结案数量柱状图

从表一、表二看,我县法院2010年受理一审金融借款合同案件132件,到2011年激增至343件,增幅达159.85%;2011年至2012年增幅为41.98%;2012年至2013年增幅为34.29%。

表三:诉讼标的额变化趋势图

从表三看,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涉案标的额从2010年的677万元激增至2011年的2178万元,增幅达221.71%;2011年至2012年增幅为38.98%;2012年至2013年为35.84%。涉案数量及诉讼标的金额均呈逐年递增态势,不仅给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成为了影响金融市场繁荣稳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隐患。也显示出金融借款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亟需加以规范和整顿。

表四:结案方式及调撤率

年度

判决

调解

撤诉

其他

调撤率

2010

46

62

19

3

64.62%

2011

128

159

43

10

62.35%

2012

198

244

36

7

59.18%

2013

270

306

39

9

56.73%

2014(1-5月)

131

107

19

2

49.42%

2011年以后,形成诉讼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数量增长率逐渐趋于平稳,但总体数量仍居高不下。涉同类型金融产品案件批量上升,案件类型有所增加,疑难复杂案件逐渐增多。部分案件法律文书送达难、调解难、执行难。为了妥善化解矛盾,我院对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坚决贯彻调判结合的原则,克服种种困难,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完善调解方法,但调撤率不仅很难取得明显提升,甚至呈下降趋势。近5年来该类案件的平均调撤率为58.46%,相比其他类型的民商事案件明显偏低。

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高发原因简析

(一)政策原因。一方面,2008年以来,为提高消费水平,拉动经济发展,国家的金融政策趋于宽松和灵活。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对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特别是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鼓励自主创业,大力发展中小微型企业、农户经济,在其缺乏经营资金的情况下,两者的互动耦合,促使金融市场日趋活跃,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自然应运而生。

(二)金融机构原因。相当部分金融机构基于内部考核机制的原因,一定时期内盲目追求信贷指标,忽视信贷质量,对借款人经济状况考察力度不够,对资金流向监管不到位,发现风险借贷处理不及时,最终形成诉讼;不注重金融借款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的制作细节,瑕疵明显,埋下隐患;同类型金融产品推广数年,已到清理不良资产,核销呆坏账的节点。

(三)债务人原因。当前,我国正处社会转型期,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部分社会成员法律意识淡薄,道德水准低下,相当部分借款人在借款之初便没有如期归还的打算;还有的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失败无法归还巨额债务而干脆一走了之;同时部分案件的借款人纯粹为了将所借款项另行高息转贷赚取利息差额,由于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我县自2010年5月因民间借贷案件“井喷”式爆发,最终导致大量金融机构的贷款不能收回;有的合法经营者,由于技术、管理上存在短板,特别是对金融风险估计不足,导致经营资金链断裂,无法正常偿还贷款;对担保人而言,受利益驱使或碍于人情关系签字担保,一部分人对担保后果虽有一定认知,但主观上没有承担风险的意识,更有相当比例的担保人对担保后果则一无所知,当主债务人无法归还欠款,被金融机构催要欠款时,绝大部分担保人拒绝偿还借款,导致诉讼的产生。

三、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身份同时兼具。为了保证贷出的款项安全回收,除了对少数信誉程度较高,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外,金融机构对外发放贷款时,大多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因而,从金融机构起诉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来看,多数与担保合同有牵连。具体表现为,金融机构向借款人主张偿付借款本息,同时向担保人一并主张权利,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具有密不可分的特殊性,如农户联保贷款,二个或二个以上农户贷款,都是借款人,同时又互为担保人,

(二)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复利计算、担保方式认定上。我县自2010年5月以来,民间借贷案件居高不下,此类案件因在民间涉众较广,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普及有了一定的群众基础,债务人对利息不得计算复利、担保方式分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等法律知识有一些初步的认知,因而对金融借款合同涉及的复利不予认同,对金融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理解不足;借贷担保不规范现象增多,从审结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借贷担保存在着担保方式约定不明、担保身份不明、担保标的指向不明等问题,从而造成涉及担保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幅上升。

(三)改变借款用途现象增多。贷款后转贷现象较为严重,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借款后并未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而是转贷谋取利益,且集中转贷给同一人现象屡见不鲜;“私贷公用”现象时有发生,诸如企业负责人、会计或村委会主任、会计、村党支部书记等将所借款项用于本企业或村办企业的生产经营等。这些行为不仅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安全,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冲击。

(四)同种或同类金融产品引发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占很大比重。如我院受理的金融借款纠纷中,农户联保贷款合同纠纷占全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70%左右,其他类型金融产品引发的纠纷数量所占比重不大,但涉案金融专业知识点增多。

(五)法律文书送达难,送达后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现象增多。债务人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状况, 在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部分债务人长期外出避债,有些甚至举家外出;有些债务人常年外出打工,家中只有未成年的孩子和单独生活的老人;部分债务人虽未外出但居无定所,存在借住、租住等情形。上述情形的存在,导致在债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找到本人,且其所在的村委会、居委会亦不知晓其下落,法律文书送达难。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致案件缺席审理、判决,从而案件调撤率难以保证。这一现象在同类型批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更为普遍。

(六)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增多,造成自动履行率低下。2010年至2013年我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1024件,占到执行案件总数的30%以上。尤其是2013年,占到执行案件总数的近50%。2010年以来,新收金融借款合同执行案件数量一直呈上升态势,总数量居高不下。

(七)借款及担保过程中涉及犯罪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类案件民刑交叉问题较为突出,金融机构相对方民事权益的保护及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成为处理该类案件的焦点。

四、我院的司法应对举措

(一)建立三项机制,积极推进审判专业化

一是建立专业审判机制。强化司法审判服务金融发展的大局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金融领域中“市场创新、政府监管、司法裁判”的关系,抽调民商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法官,成立金融案件专项合议庭,配备相对固定的书记员、车辆、执法仪器、传真等设备器材,为开展专项审判提供了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努力实现金融审判的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切实发挥金融专项审判的集聚效应,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监管合作,优化财富管理发展,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是建立健全专家型金融审判队伍的培养机制。通过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业务机构等合作与资源共享,加快培养既熟悉金融市场运作规则又精通金融政策法律的复合型司法人才,打造一支适应当前经济市场变化,胜任金融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法官队伍,以应对金融规模扩展,金融创新加速,金融纠纷日趋专业化、复杂化的趋势,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建立健全金融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对批量涉同类型金融产品案件纠纷实行集中受理、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当庭宣判,构筑高效、快捷、便利的“绿色诉讼通道”,尽力缩短审理周期,以确保快速实现债权。简化财产保全手续,对金融机构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及时进行查封、冻结、扣押,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为案件调解、执行打下坚实基础。

(二)提升审判质效,推动金融审判的精细化

一是规范审判活动,提高审判权运行质量。着眼维护金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找准涉金融案件审理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依法审理涉金融案件及不良资产处置案件,妥善处理与金融创新业务相关的案件。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开展审判“四个一”精品活动,推进庭审质量、提高文书制作水平、办精品案、出精品案。

同时,全面加大调解力度,努力拓宽调解空间,力求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促使当事人以和谐的方式解决纠纷、履行义务。坚持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诉讼全程,重点加强诉前、诉中调解和判后释法,对于数额不大而又有履行能力的借款人,通过教育引导,催促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对于一时难以清偿的,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针对当事人缺席状况,充分借助送达应诉文书的有利时机,及时了解案情,提前了解债务人的意愿想法,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使部分案件在送达文书时就达成和解意向或还款撤诉。从而提高调撤率,进而提高服判息诉率、自动履行率。

二是推行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针对大部分金融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明晰、案情简单的特点,积极推行繁简分流,对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特别是同类型批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推行“模板式”法律文书,尽量做到“当庭审理、当庭裁判、快速结案”,缩短办案周期,降低金融机构诉讼成本;对重大、新颖或复杂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注重审判效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批量案件尽可能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尽最大努力免除金融机构多次往返的诉累,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三)创新工作模式,延伸服务职能

一是坚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及政府各部门协调配合,构建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化解金融风险与矛盾纠纷的合力。尤其是从维护全县稳定、促进发展大局出发,审慎处理涉及重点骨干企业金融纠纷案件,审理中积极、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不断加强与政府和金融主管部门沟通,最大限度的协调化解纠纷。如我县某重点民营企业向工商银行借款250万元,并由县直企业提供担保,影响较大。在审理环节,我院主动向党委、人大进行了汇报,取得理解和支持。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三家企业最终与工行达成了还款协议,涉案各方及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是建立联系机制,构建金融信息交流平台。强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动态,定期通报市场行为中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的突出问题,帮助查堵漏洞,防范风险,增强双方工作的良性互动;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司法服务联席会议,积极开拓与辖区内各类金融机构的互动交流渠道,搭建法院与金融机构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指引功能,积极邀请金融机构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不断满足司法需求。

三是强化司法建议预警功能,拓展商事审判服务领域。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深入调研,并提出合理化司法建议,积极促进金融机构市场行为的规范,预防和减少金融风险。如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采取展期或重新签订合同以贷还贷,甚至继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冲抵借款现象,严重损害了金融运营的稳定和安全,针对这一问题,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被其采纳后效果良好。

四是强化法制宣传,服务金融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开展法官“六进”活动,采用展板、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贷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借款、按时还贷的自觉性,积极倡导守法诚信的金融市场风尚,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交易秩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在方便诉讼的同时,也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了最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同时,以网络、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为平台,加强对涉金融类案例的宣传报道,定期将一些老赖名单在大众媒体上曝光,将相关信息通报到其单位、金融机构、工商、税务等部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关于金融借款类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3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金融借款合同关系的发生日益频繁,鉴于金融行业的不断改进,这两年此类纠纷案件虽略有减少,但案件总数仍然不少。为进一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笔者对近两年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现从此类案件的特点、产生的原因及审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以下分析:

案 件 受 理 情 况

       2010年我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60件,涉案标的5903397.13元,调解6件,撤诉8件,判决46件(缺席判决12件),,调撤率23.3%。其中徽商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起诉的分别为6件、10件、44件,其中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起诉的占案件总数的73.3%。

       2011年我院共受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40件,涉案标的7161669.97元,调解1件,撤诉7件,判决31件(缺席判决15件),审理1件,调撤率20%。其中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徽商银行、农村商业(合作)起诉的分别为1件、2件、3件、34件,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起诉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85%。

       2011年与2010年相比,案件总数下降33.3%,标的额增长21.3%。

案   件   特   点

       一、起诉方绝大部分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根据我院10年及11年案件受理情况的分析,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起诉的案件占同类案件总数的比例,由73.3%增长到85%,所占比重已经远远超过其他银行。为何会如此?笔者认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近期由农村合作信用联社改制而成,较之其他银行,其起步较晚,发展较缓,贷款管理制度较不完善。此外,其所面临的主要贷款户集中在农民、个体工商户,贷款风险相对较大。

       二、涉案贷款的期限较短,贷款标的额不大。借款人借款多是急需现金,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同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约定提供保证或抵押担保,保证担保一般为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一般为房屋抵押。

       三、缺席审理占案件总数比重较大。以2010年为例,案件总数为60件,判决46件,缺席判决12件,缺席判决占案件总数的20%,缺席审理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有一部分案件被告下落不明,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所以缺席审理。还有一部分借款人认为借款是事实,但是自身无还款能力,担保人则认为钱不是我贷的,和我没关系,所以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也拒不到庭。

       四、大部分案件所涉的《借款担保合同》内容完备,手续齐全。在所审理的案件中,借款人、担保人与贷款人之间均有书面合同,合同对借款的种类、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包括担保期限)和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均有明确约定。此外,借款人、担保人均提交了身份证明、担保程诺书等相关手续。

       五、此类案件一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双方有调解的意愿,但往往因为借款人无偿还能力而最终无法调解成功。

纠纷产生原因

       一、金融部门信贷管理存在漏洞,未能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特别指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起诉的案件大部分是改制前的农村合作信用社遗留下来的,正是由于当时的信贷管理非常不规范,才导致放贷资金难以收回,寻求司法救济。目前,金融部门的信贷管理已经有所完善,但仍有需要改进之处。主要体现在:

       1、贷前审查不严,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贷能力审查不清,盲目房贷,导致贷款逾期无法收回,从而引发纠纷;2、金融机构对贷后贷款资金用途等监督不力;3、担保制度流于形式,对保证人的实际代偿能力和担保能力未能进行严格审查。

       二、借款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有:1、生产经营亏损,无力偿还贷款;2、法律意识淡薄,罔顾合同约束力,恶意拖欠贷款。

       三、担保人法律知识欠缺,不了解连带担保所造成的法律后果,认为担保知识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时,就算有还款能力,也拒不承担。

审理意见

       一、由于这类案件大多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可直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且在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审理程序以及审限等方面都可以简化处理,尤其是送达,可以选用电话通知,大大节约了审判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二、加大调解力度,对于一次性偿还却有困难的借款人,可以多作金融机构的工作,以期其同意借款人以分期的方式还款,最终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如此,不但能够结案了事,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执行的压力。

       三、对于有还款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应及时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执行,以便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的权威。

       四、对于不法分子利用开虚假证明、私刻他人印章、伪造担保人手续等手段骗取贷款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结语

       最后,笔者认为,随着金融机构贷款管理制度地不断完善,金融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将会越来越少。完善的贷款制度和完备的借款担保手续一方面保证了贷款资金的收回,另一方面却提高了贷款资金发放的要求,使得越来越多急需资金的市场主体及公民个人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为解决资金问题,他们继而会转向民家借贷。结合目前中国大的经济环境,例如信贷紧缩、楼市调控,不少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资金链趋紧;矿业行业高速发展,急需大量资金的注入;经济不景气,出口急速减少,小企业生存环境不乐观,急需融资等等,导致民间借贷的需求大增。另外,受股市大跌、楼市不振的影响,越来越多的资金从楼市、股市中撤离,正好迎合民间资本借贷高涨的需求,逐渐成为居民新的“投资渠道”。民间资本借贷的高回报更是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资金蜂拥而入。当前,在中国民间借贷呈现出疯狂态势,因民间借贷引发纠纷的可能也会不断增加,这应当引起司法的广泛关注。

林地承包合同8篇


在如今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合同已经不知不觉间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你知道规范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读完本文您将会获得一些宝贵的经验。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奖惩

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

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建国以来,林业产权制度经过了土地改革、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林业三定等几次大的改革,林地承包经营也成为目前我国林农对林地使用的主要方式。林地承包合同书是怎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欢迎参考阅读。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1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权________________;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企业经营者_____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十

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十

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

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2甲方:乙方: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____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二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____月____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林地承包合同书范X3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了加快林业发展步伐,加强林地管护,扭转以往由于林地距离场部较远,导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林地承包给有能力补植造林、中耕、抚育及管护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位于邵家窑沟的林地170亩,发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林业生产。其四界是: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图及G点。该林地现状:

(一)该林地原为甲方退耕还林地,现甲方将该林地名下退耕还林地块及任务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内,其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项仍由甲方享受。

(二)该林地树木成活率未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且地板板结,长势极差,牲畜践踏、啃食严重,急待进行补植造林、中耕、抚育、管护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

3.00元亩年,170亩

3.00元亩年________年15,300.00元,计壹万伍仟叁佰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由乙方于201________年春季开始进行全面补植造林(补苗),在20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前必须完成补苗工作,并达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林地树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术标准及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补植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在不破坏现有树木的情况下,进行树垅间条状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进行中耕抚育管理。在保证树木长势良好,促进树木生长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树行间进行林作。林作必须种植矮棵及有利于树木生长的作物,严禁施用有碍树木生长的农药、化肥等。乙方必须认真做好幼林地抚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八、乙方进行补植造林、整地、中耕、抚育及管护等林业生产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须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

十、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林地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十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其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

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十

四、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的林地及周边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十

五、为了加强对林地资源的有效管护,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的适当位置建40-60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进行林地管护、护林防火等工作。十

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内需要进行采伐作业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十

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 改变林地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林地的;X年后林地树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标准要求的;

4.在林地内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十

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二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3.如遇特殊绿化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工作;

5.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引导乙方按照合同及其它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培训和管理,承担所有安全生产责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厂区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形象健康之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绿化情况,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以便于工作配合与协调;现场服务人员应满足如下条件:

员工绿化用具和用

工资、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

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着装整齐有序,严格遵守甲方之相关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非工作时间不得在甲方管理区域内逗留;

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办公场所、培训室等房间进行室内绿化时,不得翻阅上述资料,如因特殊原因获悉上述信息,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传阅;

1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及其员工不得擅自为甲方客户提供绿化外的其他服务,不得介绍他人为甲方客户提供其他服务,不得有拾荒等其他未经允许的行为;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

若因乙方工作人员过错,导致本小区内受有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乙方须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十、违约责任

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方依法将_____________________集体所有的林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收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特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地点及面积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林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1月1日起至________年12月3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管理、收益有监督权。

2、承包经营期内,享有林地所有权。

3、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收取林地使用费。

(二)义务

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林区基础设施建设。

2、协助政府兑现在林业开发方面给予乙方的优惠政策。

产中、产后服务,及时调处山林纠纷。

生产自主权、经营收益权。

5、负责制定林地使用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产品处理权和受益权。享受政府、集体提供的生产保护措施,生产经营服务和公共福利。

2、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各级政府的林业开发优惠政策。

法规规定额外的不合理负担。

林木所有权和林木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和流转。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可交回甲方另行处置。

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乙方承包林地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补偿。

(二)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抛荒,不得掠夺性经营,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依法流转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流转合同,办理变更手续。

3、依法管理和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提高林地产出率,依法采伐林木,并按照林业部门的规划要求,及时进行迹地更新。

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或占用承包经营林地的,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五、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定代表人和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效力。

2、合同在履行当中发生争议纠纷,双方应主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双方均可向上级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一份。

4、在承包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东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实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实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脚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

,乙方承担______%。

第六条

奖惩

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元给对方。

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服务得内容和要求123整栋楼楼层卫生,厂区内卫生,旧件分类。保证厂区内整洁。

第一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地址为:陕县XX厂

第二款: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得范围为:所有厂区内卫生。

第三款:服务标准为每月支付保洁承包费650元

第四款:工期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二章:甲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约定得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款: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得行为。

第三款: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负责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得水电及清洁用品得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得顺利进行。

第三章:乙方得权利和义务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第二款:负责服务人员各种技能培训及安全、内保、防火、防盗知识教育,并教育服务人员遵守甲方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款:积极与甲方协调、配合,并根据甲方得要求,不断改进、提高清洗服务质量。

第四款:清洁后得结果要达到质量环境体系得相关标准。

第四章: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额合计:每年支付人民币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现金

第三款:付款时间:甲方应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有情况对甲方公司得保洁造成延时没有进行打扫得,或有其他情况需要离开甲方工作单位得,应有乙方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响甲方保洁工作。如有违约,支付年承包费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如下雨等),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尽事宜及争议得解决

第一款:本合同必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厂乙方:盖章:盖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____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____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____属长江流动沙____。承包期间,新洲____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湖北____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元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____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________年)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____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________暂按 3计算,作价 万元( 元

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____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542.1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2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

湖北__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___年____月底),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2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1%的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市林业局、鄂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公证机关: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财产清单、甲方《林权证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以及简称“甲方”)

乙方: (以及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地块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所属指定地块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工作内容:西域集团院内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该上述工作应该在 双方约定时间 前完成(因自然灾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时间除外)。

四、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过cm。

五、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

1、无故延迟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块合同总价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标准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产工具

七、割草时间:一年共计 次,分别为:因草长势情况不一,再做其他调整。

八、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计:  元。

、管理费、利润、交通费、人身意外伤害、第三方损害赔偿等一切费用。乙方承包期间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损害(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后附测算方案)

3、乙方自行组织劳务人员。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该地块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负责人确认即付款。

2、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十、违约责任

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因此而发生的承包费用按照乙方已经实际完成任务的 70%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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