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实用十八篇)_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时间:2019-01-13 作者:每天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实用十八篇)。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发电主机设备合同
说明
1.方括号“[ ]”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需方,
供方,
合同号,
合同签字地点,
合同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需方) (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根据附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mw项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套
第二条 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 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 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 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 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_____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 供货范围
第七条 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 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 合同价格
第九条 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一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万元(大写,)。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_____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 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 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万元)作为预付款。(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 %,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 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 交货
第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 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 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_____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_____/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急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_________3米________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五条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八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 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
(零担)/(散货),
第三十条 收货单位,
第六章 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 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 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 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2吨或超过2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第三十五条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 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八条 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 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 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 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 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
第四十四条 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理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 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6个月]内返供方。
第七章 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 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 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 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 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 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 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 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 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 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 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 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 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 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 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 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 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 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 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_____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一条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 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_____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 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 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 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 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 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 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一条 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_____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 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 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供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 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 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p=ah+m+cm
式中,p——总费用(元);
a——人工费(元/小时·人);
h——人时(时·人);
m——材料费(元);
c——台班数(如·班);
m——每台设备的台班费(元/台·班)。
第十章 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 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 1.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_____个月内,对于那些在_____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2.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 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_____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 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 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锅炉,
(1)如果锅炉效率在[铭牌出力]时低于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如果按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额定条件下,锅炉出力低于保证值,每降低10t/h,供方向需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在[铭牌出力]工况下,空气预热器内漏风系数δa值在按图纸要求安装和经过认真调试后,并经供方驻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后,投产时要求≤[ ],运行一年后要求≤[ ],以上要求每升高0.01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汽轮机,
(1)如果汽轮机热耗高于保证值,每增高4.18kj/kw·h,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汽轮机在[铭牌工况]条件下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员币的违约金。
(3)如果汽轮机在额定转速下,各轴承的振动值每高于保证值0.01mm,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发电机,
(1)发电机在额定氢压、额定功率、额定电压、额定功率因素,氢气冷却器入口冷却水温度为[ ]℃的条件下,且定、转子各部分的温度(或温升)不超过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值,出力每降低1mw,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2)发电机的效率比保证值每降低0.1%绝对值,供方向需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十四条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 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 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 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 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 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 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 ];
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_____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按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_____、破坏、_____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_____。
第一百一十五条 _____地点为[北京]。
第一百一十六条 _____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_____期间,除提交_____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起。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合同签定地:
一、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xxx柴油发电机组xxx台、xxx柴油发电机组xxx台,共xxx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xxx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xxx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xxx天以xxx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xxx天租金为人民币xxx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xxx元,以xxx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20-97的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机组安装地点。
乙方负责设备的进出运输、到场吊装、安装接线、接线电缆。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时,所带负载不得超过合同注明功率值。
乙方不得自行对机组进行改造。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机组分租或转租。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将乙方租赁的机组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应保证机组正常使用,负责机组的维护保养。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赁款。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机组,杜绝人为的损坏或损害。
机组进乙方现场,乙方负责机组安全就位及联结、拆卸。
三、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xxx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为确保(项目名称)内甲方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正常使用及延长柴油发电机组的使用寿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使用的柴油发电机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1)维护保养发电机组时间、数量及付款方式
保养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付款方式:
乙方开户行:
乙方银行帐号:
付款办法:甲方向乙方按季度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经甲方确认乙方维护保养内容符合合同要求,经甲方按本合同约定验收合格,甲方在每季度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上季度的维护保养费用,即:合同总金额的%,人民币¥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在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
(2)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发电机组,应是经相关部门验收、检测合格的产品。
2)甲方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发电机的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3)甲方按时支付维保费用。
4)甲方欲移置发电机组,如需自行解决,应通知乙方以便提供意见及以后服务作业。
(3)乙方责任
1)乙方提前与甲方约定好保养时间,每月保证次到现场维护、保养、检修机组,并试运行。提供份机组维护、保养、检修及试运行报告,指导日常保养要求,供甲方参考。
2)保养范围: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发电机组维护保养证件)进行甲方指定发电机之机电及引擎的安全检查、性能调整等项目(详见附件:发电机组每月维护保养项目)。
3)对发电机组外表的日常清理、保洁工作由甲方自理,不在乙方保养范围。如因甲方人员未按本机组的操作手册规定操作,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善。
4)发电机组如有临时故障,乙方技术人员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如为严重事故,乙方技术人员应尽所能在最短时间内让机组恢复正常运转。
5)乙方在维护保养发电机组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更换预定期限及维修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正厂原装配件和优惠的配件费用。如甲方自行处理,乙方应提供指导。如甲方未按乙方指导操作,影响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或造成事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乙方对发电机组进行维护保养时,如发现部分机件正常消耗,需要更换时,经甲方确认并签字,价格高于元人民币时,将由甲方支付部件的材料费(该价格为所需更换机件的市场合理价格)。低于元人民币(含元)的配件乙方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给予免费更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该价格为需要更换机件的合理市场价格,发电机组及其所有附件,均为发电机组产权人的财产。
7)乙方应定期向对甲方指定人员进行发电机组操作维保知识培训,每季度不少于次。乙方还应协助甲方指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
(4)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需改善的合理意见而甲方未改善导致故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改善的除外。
3)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导致发电机发生意外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由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属于甲方责任的,与乙方无关。
(5)违约责任
1)本合约有效期内,除乙方的维护保养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保养工作交于第三者作业。否则,乙方将照常收取保养费用,并保留取消合约之权利。如乙方擅自将此合同转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维护保养费用,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2)甲方如无故不按时支付维护保养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延期一个月未支付,在书面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停止服务,延期两个月未支付,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3)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包括两个月)时间未进行维护保养或维护保养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维护保养款项,乙方需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需征得对方同意,同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
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对发电机组进行维修、保养、检测,并达到行业标准要求,否则视为违约。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乙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可扣除总维保款2%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由于乙方维修保养不及时或维护保养不合格等原因使设备造成损坏或人员伤亡,并由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属于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以及第三人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6)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有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7)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如需续约,应重新签订合同。
3)如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或调整费用,应结清此前往来帐目。
4)本合同如有文字删除或增加,需经双方商讨同意,签章确认,否则无效;本合同的其他调整,应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各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年月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特签订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二、采购要求
1.乙方需在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本次采购物资运__________所。
2.乙方采购的物资规格、型号应与报价物资一致。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采购物资运抵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95%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自验收之日起______年后,支付剩余的__________%质保金。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的违约金(工程款每月按采购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递增计算)。
2.由运输造成的物资损坏,则由乙方自负。
3.物资移交后,人为造成物资损坏或在使用过程中达到物资使用寿命和自然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
六、合同争议与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署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2.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变更或补充条款,可作为本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设备的支付条件、交货时间和地点等详见合同有关条款。
3.买方保证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向卖方付款,承担合同文件规定的买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止。
6.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份,其中买方3份,卖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______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______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______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XX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七、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八、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十、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一、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二、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十三、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四、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使用乙方的发电机组达成以下协议,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租赁发电机组的数量及型号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发电机组到达使用地点安装完毕后第二天开始计算(以甲方书面确认日期为准),租期暂定为六个月。
二、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至使用地点的运输费、负责发电机组往返吊装就位费用。
2、乙方负责提供运行中机组使用的一切维护费用。
三、使用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以西、竹园路以南(苏州合景·领峰园项目会所项目工地)。
四、租金、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每满一个月双方结算一次。
2、租赁期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但是未满足月,租金按日结算。
3、乙方应在收取甲方每一笔工程款同时,开具同等金额有效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直至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止。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派遣管理人员到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住宿饮食由乙方自行负责。
2、租赁期间,若发电机组发生故障时,乙方负责修理及其费用。发电机组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非使用方的原因停机现象时,更换发电机组。
3、因发电机组本身原因故障停机,时间超过24小时时,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调换一台同型号机组给甲方使用,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机油。
5、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机组租赁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2、依法向本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工程停建或乙方发生严重经营困难并导致破产、清算时致使合同没必要履行。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情形出现或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成立的。
3、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开始退场,并在开始退场之日起5日内完成退场,逾期退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及设施视为乙方已放弃所有权,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处置。
5、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发电主机设备供销合同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规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和各种文字说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规定。
8.“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9.“临时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一规定的保证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0.“最终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台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12.“电厂”是指_________电厂。
13.“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的技术指导(包括人员培训)服务。
14.“现场”是指位于_________,由需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的地方。
15.“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备用部件,根据附近件二足够3年运行用。
16.“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的试运行。
17.“机组”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个完整机组。
18.“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它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20.“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21.“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设备的工程项目已被正式列入(国家)开工计划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标的??本合同所定设备将用_________项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_________。
第二条?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条?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供方详细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条?供方供应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条?本合同包括为保证所供应的设备安全可靠、_____正常运行与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与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括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括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第二章?供货范围
第七条?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二。
第八条?本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一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第三章?合同价格
第九条?供方按本合同供应的_________套合同设备总价格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价格为_________元。
该价格还包括供方所应纳的税、技术资料(含邮递费用)和技术配合、技术服务费、从制造厂到始发站/码头的运输、装卸、_____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第十条?按合同供货范围(分部套及技术服务费)的分项价格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本价格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若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其价格变动按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第十三条?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票汇。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供方在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额为合同总价款100%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开始日期起1个月内,且供方在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款_________%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需方支付给供方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超过2个月,则合同交货期开始顺延,顺延时间为生效日期与开始日期时间相差减去2个月;顺延时间每超过6个月,则合同价增加_________%,顺延时间不到六个月则合同价不变。(注,第十四条1和第十四条2付款之和为合同总价款的10%)
4.每套合同设备经168小时试运行通过并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8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80%。
5.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供方提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条?付款时间以需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条计算迟交款违约金的依据。
第五章?交货
第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附件四。
第十七条?交货地点,凡供方制造的部套为供方厂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凡供方分包给其它单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须返供方厂的部套外),其交货地点为分包单位铁路专用线(车上)/码头(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没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则供方的交货地点为附近的铁路货运站(车上)/码头(船上)。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规定向需方提供预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第二十一条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条?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货物始发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第二十条?需方可委托供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_____费等均由需方承担。供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
第二十一条?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_____/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第二十五条?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供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或电报通知需方。
第二十八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迟设备发货时,由需方负担仓储费及必要时的保养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该批设备的款项。
第二十九条?到货站(整车)/码间(整船),_________,(零担)/(散货),_________。
第三十条?收货单位,_________。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第三十一条?供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和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供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第三十二条?供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第三十三条?供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单位名称;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_________宽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五条?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另邮寄装箱清单各2份。
第三十六条?附件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应按每台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发货。
第三十八条?各种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第三十九条?栅格式箱子及/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四十条?所有带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第四十一条?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第四十二条?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这些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第四十三条?供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单位名称;
(3)目的站/码头;
(4)毛重;
(5)箱号/件号。
第四十四条?凡由于供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供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供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需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供方7天内到达现场调查。供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险公司交涉,需方协助供方尽快处理,同时供方应尽快向需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条?需方应对多次使用的专用铁路包装箱、包装架等,在该部件到货清点之后_________内返供方。
第七章?技术服务与联络
第四十六条?供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启动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第四十七条?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以邮寄方式向需方提交执行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
第四十八条?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双方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第四十九条?供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并向需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五十条?如遇有重大问题需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没有非常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第五十一条?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如涉及合同条款有修改时,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为准。
第五十二条?供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需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条?需方有权将供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给需方和有关各方,需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
第五十四条?为合同设备安装工程而雇佣的其它合同商,对盖有“密件”印章的图纸文件,需方应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条?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参加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去现场工作,应事前通过供方征得需方同意,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第五十六条?对于供方主要部件的订货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应对其分包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五十七条?对于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五十八条?供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在本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提交需方予以确认。需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现场服务人员,供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需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需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10)天内供方没有答复,将按第九十七条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第五十九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八章?质量监造与检验
第六十条?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日起(3)个月内,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在电力工业部驻厂总代表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需方监造检验的标准应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在监造中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六十二条?需方监造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附件五。
第六十三条?供方应为需方驻厂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1.根据本合同设备每一个月度生产进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7)天将设备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或需方驻厂代表);
3.电力部总代表组和需方驻厂代表有权查(借)阅供方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或称不一致性报告)及附件五规定的有关文件。对于检验记录,如需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供方应提供方便。
4.向需方驻厂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条?需方的监造检验一般不得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应尽量结合供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需方厂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供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
第六十五条?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签字,供方须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务主动及时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供方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十六条?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加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六十七条?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供方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_____需方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第六十八条?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需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供方责任后,由供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需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需方应在开箱检查前(14)天通知供方开箱检验日期,供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需方应为供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供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需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
第六十九条?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供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供方委托需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于需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需方自负。
第七十一条?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二条?供方接到需方按本合同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一条规定提出的索赔后,应按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尽快修理、换货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_____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第七十三条?供方修理或换货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但不迟于发现缺陷、损坏或短缺等之后3个月,对于关键部件重新供应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七十四条?需方对到货检验的货物提出索赔的时间,不迟于货物抵达电厂工程设备储放场之日起的6个月。
第七十五条?本章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现场的到货检验,尽管没发现问题或供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供方按合同供方按合同第十章及附件一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第九章?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第七十六条?本合同设备由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工作按照附件一、附件五的要求进行。
第七十八条?合同设备的安装完毕后,供方应派人参加调试,并应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其所需时间应不超过3个月。在此期间,如合同设备都能安全稳定运行,即可由双方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性能验收试验,这项验收试验由需方负责,供方参加。
第七十九条?性能验收试验应在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下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完毕后,应在6个月内进行。
当每套合同设备全部设备运行稳定,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指标,则考核认为合格。此后10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按第八十一条和第九十二条办理。
第八十一条?如果在第一次性能验收试验时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验收试验结束后(2)个月内进行第二次验收试验。
第八十二条?在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五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经双方确认,
如属供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章执行。
如属需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验收,此后10天内由需方代表签署并由供方代表会签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供方仍有义务与需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第八十三条?每套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之日起(36)个月内,如因非供方原因该合同设备未能进行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期满后即视为通过最终验收,此后15天内,应由需方签署并由供方会签本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在合同设备稳定运行168小时后,如果非从方原因造成的性能验收试验的延误超过(6)个月,则此后15天内需方应签署并由供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第八十四条?不管合同设备性能验收试验进行一次或两次,需方将于初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至一年并完成索赔后止15天内按照第九十条规定签发最终验收证明书。
第八十五条?按第七十九条及第八十二条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供方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初步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供方对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陷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供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一年保证期终止后到第一次大修(通常为一年)。
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供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条及第八十九条1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十章?保证与索赔
第八十七条?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供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该保证期的具体内容按第九章和第十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十八条?供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的成套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供方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三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图纸是清晰、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合同设备在投产后的第一年内,年可利用小时数要求大于(6500)小时;第二年及以后年可运行小时数要求大于(7500)时,年强迫停机率小于(2%),供方为“合同设备”承担的保证期应到需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为止。
第八十九条?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供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返工、报废,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和修理。如需换货,供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供方责任之日起的(2)个月内,对于那些在(2)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货物,可经需方特殊允许另行商定期限。供方可委托需方在现场进行损坏设备的修理,所有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于需方未按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及非供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需方负责修理、更换,但供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需方要求的紧急部件,供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需方负担。
第九十条?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需方在15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供方。条件是,在此期间供方应完成需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供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九十一条?在保证期间,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供方责任,则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如供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第七十条办理。否则供方在接到需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换货、赔款或委托需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运费及_____费由供方负担。
第九十二条?如由于供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第九十三条?由于供方责任,在第九章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供方原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一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供方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锅炉,_________;汽轮机,_________;发电机,_________。
第九十四条?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系供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则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
第九十五条?如果不是由于需方原因或需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计算,需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供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
由于铁路运输的责任而导致1个月以内的迟交,供方出具有关的设备入库单及车皮发运单,经需方代表确认后,需方可以考虑免于迟交违约金。每套合同设备迟交货物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应保留与供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赔偿金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到协议时,需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九十六条?如由于确属供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三的规定按时交付,经双方确认属严重影响施工的关键技术文件时,则每迟交1周,需方将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迟交时间的计算以第二十六条规定为准。
第九十七条?如果由于供方服务的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双方一致承认的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供方将向需方支付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05%)违约赔偿金,每套合同设备这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0.5%)。且供方需支付由于供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需方的直接损失。
第九十八条?供方对于根据本合同承担的每套合同设备索赔责任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10%)。
第九十九条?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按合同附件四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安装试验有重大影响的部套,迟交超过(6个月)时,需方保留与供方共同商定供方向需方支付赔款额的权力。
第一百条?如果由于需方原因,迟付货款,需方须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5~8周,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迟交9周以上,每周罚迟付金额的(_________);不满1周按1周计算。
需方除支付以上违约金外,还应支付迟交款的相应利息,每套合同设备以上违约金款总额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十一章?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二条?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_____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_____、破坏、_____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_____委员会_____。
第一百一十五条?_____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_____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进行_____期间,除提交_____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方括号“[]“内的数字或文字(有的空着)为合同双方谈判时协商确定。
2.关于付款比例,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作相应调整。或采用其它付款方式,但相关条款要作相应调整。
3.第九十三条中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在其相应的合同中选择其一。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柴油发电机组操作规程
一、柴油发电机组必须有经过培训,熟悉机组工作原理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人员上机操作。
二、机组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向机油口加入CD级以上15W-40机油,添加量以油标尺的刻度线之间为宜,不可超过油尺上限。
2、向水箱中加满冷却水,必须是无杂质的中性软质淡水。
3、向燃油箱加入经过过滤、沉淀能够满足柴油机在额定负荷下工作8小时的符合要求的柴油。
4、将怠速/额定旋钮打向额定,手动/自动旋钮打向自动。
三、正常运行
1、全套发电机组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市电停电后自动判断自动启动,15秒向负载供电,市电来电后自动判断自动冷却停机。正常运行时,经常对机组进行巡回检查,若电压变化较大,可适当调整电压电位器,使其接近400V,若频率变化较大,可适当调整转速电位器,使其接近50HZ。若出现异常情况,机组会自动停机并指示故障原因,也可人工按动急停按钮。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发电机组租赁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条租赁发电机组基本情况
1.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
2.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4.新旧程度,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____个月,以甲方安装,调试发电机组正常运转之日起开始计算。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的,经甲方同意,双方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元整。
2.甲方安装,调试发电机组正常运转之日,乙方即付第____个月的租金,以后每个月租金支付的日期均以第____个月支付租金的日期为准,按月支付。
3.每月租金以现金足额支付。
第四条租赁发电机组的交接条件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整,自支付保证金之日,甲方即将发电机组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负责发电机组从甲方运到乙方使用地点之吊装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租赁期满将发电机组甲方的费用。如乙方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拒绝交付租赁的发电机组,并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保证金。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派____名技术人员到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正常发电。甲方所派出技术人员在乙方服务期间的工资每人每月为人民币_____元整,由乙方承担与支付,其食宿亦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出租的发电机组平均每月正常运转不少于____天。如因甲方机组维修而不足____天给乙方使用的,按实用天数,如因停机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输过程中及租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在运输途中及租用期间发电机组如有损坏、被盗等由此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4.发电机组所需用的冷却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保证发电机组在室内使用,机房必须布置符合甲方要求的防尘设备,并保证发电机组在____电流以下使用,如超出此范围,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停机,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负责发电机组运行所需的柴油、机油。使用标准的____柴油,在使用过程中先沉淀过滤,排出水分杂质;机油使用____机油,每运转____小时应更换一次。如乙方使用劣质柴油和机油或不按期更换机油造成甲方发电机组损坏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7.租赁期间,发电机的维修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发电机组转租或抵押,不得用以抵偿债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未获履行和未获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整给守约方。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先行将发电机组收回,并不退还保证金。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_____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_____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保密
一方对因发电机组租赁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发电机安装合同
甲方:(须写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须写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鉴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一些原则条件,为供应电力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安装保养,双方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公正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是电力供应商,乙方是设备安装商,本合同的目的是提供电力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安装保养。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力,乙方完成对该电力设备的安装、调试、检修等运行服务。
第三条 电力的供应方式由甲方负责确定、实施,但应符合法律、政策、国家工作计划等要求。
第四条 乙方在安装电力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电力设备安装规范》要求操作,负责安装设备的技术指导和检测,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并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 乙方安装设备过程中,如发生损坏等意外情况, 应及时报告甲方处理,并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或替换。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安装过程中应有相应的保险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安装和管理。
第七条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将电力设备迁移,并有权向乙方追回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认可后,以双方签署的附加协议、议程、备忘录等形式补充本合同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的解释、争议的解决,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有关仲裁部门申请。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性质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的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地址: 地址: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1、机型基本参数对比分析
小龙水电站最大水头转速低、发电机尺寸大、生产周期长、制造难度大、交货时间不能满足电站的施工工期要求,同时大件运输也较困难等。于是对竖井贯流式和灯泡贯流式两种机型主要性能参数进行比较。由表相同同出力条件下,灯泡贯流式转轮直径比竖井贯流式大锥体、定子机座等部件均需分瓣才能完成。同时,定子还需要在工地完成叠片、下线等工作,转子要采用叠片磁轭结构,也需在工地现场进行组装。从表中可以看出竖井贯流式机型,通过增设一个增速齿轮箱将发电机转速提高到750r/min,发电机结构尺寸大为减小,定子槽数减为了108槽,转子磁极数仅为8个,发电机可实现在制造厂总装配后整体运至工地。显然,给制造和运输都带来极大的方便。
周期的对比分析
由于灯泡贯流式机组结构紧凑,故安装工作要在狭小的空间里进行。而总体上这种机型,特别是对于尺寸较大的机组,其大部件刚性又相对较弱,这样,要满足机组重要部位设计精度的需要,其安装难度、调整工作量大、工作周期长是显而易见。但对竖井贯流式发电机组而言,情况则完全不一样,竖井贯流机组的发电机部分可在制造厂内进行总装,并在完成转动部件的静、动平衡试验后,如齿轮箱一样,整体运至工地可直接吊入竖井内就位后安装。另外,直锥尾水管的里衬在第一阶段安装,并作为后续工程的基准和支持面,导水机构在安装场预组装,待厂房土建工作结束后整体吊装就位,接着是安装主轴、转子、增速器和发电机,仔细地对中调直,使其在一条直线上,这样可大大减小安装场地,缩短安装周期。
3、机型维护检修的对比分析
一般竖井外形除了迎水面做成圆弧形外,沿水面均为平面。灯泡贯流式机组发电机部分的维护工作较少,但维护操作则较为困难,发电机大修时流道需要进行排水,所需维修所需的时间较多。竖井贯流式机组发电机部分的维修操作则较为方便,不需要对流道部分实行排水。当然,增加了一个齿轮箱的维护,增速器一般指齿轮传动,需要我们对齿轮箱的选择给予足够重视,选用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就完全可以将齿轮箱的故障率和机组总体噪音降到很低程度。由此看来,竖井机组也可以提高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和安全性,减少维护工作和费用。
4、机型效率的对比分析
通常,人们可能认为竖井贯流式机组由于增加了一个齿轮箱,效率要比灯泡贯流式机组低。事实上,一台高质量的行星齿轮效率满负荷时效率约为99%,行星齿轮效率损失可从高速发电机的效率提高得到补偿。在做具体分析后,我们会发现,实际上两机型的效率几乎相差不大,祥见表2相关数据。由表2中两组数据可以看出,两种形式机组的综合效率相差不多。此外,竖井贯流式发电机还因无需采用强迫通风冷却,从而能有效减少厂用电负荷。
5、两种机型价格的对比分析
两种机型的水轮机结构基本相同,制造过程也大致一样。但灯泡式水机转轮直径大,重量重,故竖井贯流式水轮机比灯泡贯流机的造价有明显优势。对发电机而言,竖井贯流式发电机转速较高,转动部件材料的机械性能要求比灯泡贯流机高,若仅从吨价来看,竖井贯流式发电机的吨价比灯泡贯流机高,但由于发电机转速的提高,发电机的总重量也大大减轻,加上增加的齿轮箱带来的投资,其发电机总体价格具有较大优势。若以灯泡贯流式机组的造价为100%,两种机型的价格统计分析见表3。从表3中可以看出,灯泡贯流机组的价格约是竖井贯流机组的1.187倍,竖井贯流机组实际采购价格比灯泡贯流机组约少2300万元,能节省电站的机电投资。
6、建议
小龙水电站大功率竖井贯流机组已成功运行了发电机的同轴度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油位及油压均要满足增速器运行要求,才允许机组启动;(性能优的.润滑油;(调速器轮叶协联关系以及调速器的关机时间和两段关闭拐点,减少反水锤对增速器推力轴承的冲击;(硬度合适的产品。
7、结语
小龙水电站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竖井贯流机组,该机组的投产、运行填补了大功率竖井贯流水轮发电机组在国内应用的空白,并通过竖井增速机组与灯泡贯流机组的技术、经济比较以及近6年的运行维护经验,,指明了超低水头电站在应用大功率竖井贯流式机组的方向。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竖井贯流机组特别是大功率竖井贯流机组起步较晚,目前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步,但还需要在今后的运行维护中不断总结和完善,也有可能在应用中暴露出更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完善。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发电机安装合同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秉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合同目的
1.1 甲方有意购买或使用发电机,需要乙方提供相关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转、保养、维修、培训及技术指导、技术支持等服务。
1.2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提供上述服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发电机安装
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实际情况,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发电机,并负责发电机的制造、装配、安装、调试及试运转等工作。
2.2 甲方应提供发电机的使用场地,并配合乙方完成发电机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
2.3 发电机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转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发电机和其附属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
2.4 安装后,乙方应对发电机进行初次试运转,确保发电机能够正常运行并满足甲方的要求。如在试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或更换相应的零部件。
2.5 安装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合格证书、质保书等文件,并向甲方进行相关培训及技术服务,以保证用户合理使用、维护发电机设备。
三、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3.1 发电机的保修期内,乙方承诺对于由于自身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所导致的故障进行免费维修和更换相应的零部件。
3.2 在保修期过后,乙方仍将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技术指导、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费用和配件费用报价单。
3.3 甲方在使用发电机设备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进行反馈,乙方将及时响应并处理。
四、价格与结算
4.1 发电机服务的价格、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详见双方签署的订单和发票。
4.2 如发生索赔或违约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并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服务结束之日止。
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签 定 时 间,
签 定 地 点,
一、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二、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三、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华容县注滋口镇(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 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
1、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叁仟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伍万叁仟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五、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六、售后服务
1、 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一年或者累计运行20__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免费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签订日期,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供方,需方,
签定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交货日期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发电机组 台合计:以上报价为交货价,该产品包含 自动切换装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期,按 年或 个小时, 解答用户提出的技术方面的问题,做好能及所能的售后服务工作。
产品验收时,供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运行。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供方收到预付款 日前交货,交货地 。
四、运输方式及达到的费用,供方负担厂部到 昆明 运输并承担运费,需方 至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由需方安合同的第一项验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及供应办法、随机、还需要提供原装配件各出厂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各项技术参数资料一套。
九、结算方式,需方按照合同签订后预付%作为设备款给供方,供方组织安排生产,合同项下所列全部货物在到达需方所在地,提货时支付合同总额的%给供方,经需方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
十、如需提供提合同担保书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供方项目所在地仲裁委会员会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和需方各贰份。
经供需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不可随便取消或废除。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代培用户操作人员,口头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对机组终身提供优质免费服务。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全自动柴油发电机组公司介绍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计划
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各单位的重要的备用电源,如果平时不注意按计划进行规范的维护保养,使柴油发电机组处于最佳的备用状态,轻则不能正常供电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重则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性,四川鑫祥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对柴油发电机组应按照规范的维护保养计划表进行维护保养。
一、日检:请在每次起动前或机组每运行10小时进行。
1.检查润滑机油位,如需,请添加。
2.检查冷却液位,如需,请添加(液面应在加水口盖密封平面下5CM处)。
3.检查各油路,水路接头有无泄漏或损坏。
4.检查空滤指示器。
5.检查燃油位,如需,请添加。
6.运行过程中观察控制屏上各仪表是否工作正常。
二、月检:请在每月或机组每运行10。小时进行。
1.排放燃油粗滤器和油箱中所沉淀的水和杂质。
2.检查蓄电池液位,如需,请添加补充液。
3.检查皮带有无松驰。
三、半年检:请每半年或机组每运行250小时进行。
1.更换引擎润滑机油(首次开机后5。小时更换)。
2.更换机油滤清器(首次开机后50小时更换)。
3.更换柴油滤清器(如未使用油水分离器,请提前更换)。
4.加注皮带盘轴承黄油。
5.上紧所有电气接头。
四、年检:请在每年或机组每运行500小时进行。
1.更换空气滤清器(根据使用环境情况定)。
2.清理水箱中水垢和沉积物。
3.更换冷却水(必须为软水,并添加防锈剂)。
4.检查充电机,涡轮增压器,起动马达是否工作正常。
5.检查蓄电池,如需,请更换。
6.检查各部件连接螺栓。
五、两年检:请在每两年或机组每运行1000小时进行。
1.检查,调整p贰由嘴,如需应更换。
2.检查,调整气门间隙。
请务必仔细阅读机组使用维护保养手册,操作和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租赁甲方发电机一事,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协议各方遵守:应乙方的需求,甲方提供如下机组出租供乙方租用,现甲乙双方就有关租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租赁机组名称、功率、数量、电流、市场价值、安装地点:(此合约均依人民币为计费单位)
序号 设备名称 机组规格 常用功率(0.8PF) 数量 额定电流(A) 机组价值
发电机组参数:380V、50HZ、0.8PF
安装地点:
_以上价格均不含税,且不包柴油.__
二、租赁费用与期限
1.租赁费用:
以上合计租赁费用RMB:
2.租赁期:双方签定的租赁时间为 ,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发电机组交付乙方承租使用至 年 月_ 日止,期满后甲方吊回此机组.(不足一个月则依一个月计算).
3.吊机运费: 租赁期限不足六个月,由乙方承担发电机组来回运输费用,租赁期限超六个月(含六个月)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趟发电机组的运输费用。
4.保证金:乙方需支付甲方元作为上述机组保证金,租赁期满后且乙方全额付清甲方租机款,并在乙方交回所有发电机组时甲方将足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在提货前支付甲方第一个月的租金。
2.双方签定合约时乙方需依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此机组的保证金。
3.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前七天内将下一月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超过五天没有汇入的,甲方除有权终止乙方对该机组的使用权且可随时收回本机组外,还可以要求乙方按照逾期付款的天数,以每2‰的标准支付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对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四.租赁物的使用标准:
1.乙方在停市电时方可使用,功率因数在0.8的前提下电流不得超过机组的额定电流。如超过此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出租的发电机组,且甲方无须退回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0#标准柴油供发电机组使用。
3.发电机组露天放置,需搭建发电机组遮雨棚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发电机组使用说明进行合理使用租赁物。
2.由于乙方超负载运行而造成机组损坏,除租金照正常计算外,乙方还应支付给甲方修复机组所需的零件及人工费用。
3.负责甲方派驻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伙食、住宿,并安排人员协助甲方操作人员的工作.
4.租赁期限内,租赁物自交付乙方后,其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应为机组提供安全场地和保全及消防措施,由乙方因素导致的机器损坏或遗失或造成周边人员伤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如机组丢失或灭失,则乙方应无论该租赁物的使用程度,均按照机组机组价值赔偿给甲方.
5.租赁机组的所有权始终为甲方所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经营或其他原因有变,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机组作为转租、抵押或出售等,若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除有权收回此发电机组外,并可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保证金。
6.每月乙方要留给甲方一定的停机时间,最高累记72小时,包括发电机组正常保养,故障排除等,不得以此扣除甲方租金。
六.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提供性能良好的机组供乙方使用,并且负责机组到乙方电房后调试及定位安装材料(排烟管3米范围内,一级消音,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且不包括土建、环保消音工程)。
2.在本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此机组的保养耗材及正常磨损维修所需的零件费用.
3.因机器故障无法正常发电,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如超过48小时内无法解决,甲方负责更换一台同等功率机组供乙方使用.
4.甲方安排现场操作人员常驻乙方工厂,并遵守乙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5.柴油品质不好引起的租用之发电机组的燃油系统零件(油咀、油泵或油泵芯)损坏,甲方将酌情收取乙方以上零件的维修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机组,则应按延迟天数计算日租金(月租金基数/月租赁天数)向乙方赔偿损失,若延迟天数达到10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有效期:机组租赁期满且乙方在付清甲方本合同所有的租赁款项和办理退回机组给甲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以上各条款经双方同意后签订,若合约内容有变更时,须以附约经双方签订后始能生效.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本合约正本一式两份(传真及复印件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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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发电机组买卖合同正文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试用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1、试用产品清单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时间及方式: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送货到乙方工厂所在地。
3、试用期限:乙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试用时间为______天,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备注:乙方试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或打开拆卸;若乙方在试用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产品的破损,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产品或其零部件损坏,乙方按第一条中的价格全额购买该样品。若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则与乙方无关。
5、本样品在乙方确认购买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处置权。
6、试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该产品,甲方在确认样品无损坏后,自行收回该样品,合同亦终止。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柴油发电机维护保养事宜 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按双方的约定履行。
一 合同标的:
乙方受甲方委托,为其在用的营业厅牌柴油发电机组系统提供有尝的维保服务。维保范围为;发电机组电路及控制系统和柴油机组其中包括现有营业厅 个门店、发电机组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电路控制系统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柴油机组系 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其中每台按 元/台计收维护费,年合同总价为 元整。
三 付款方式:
四 柴油机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每班工作的日期和起讫时间;常规记录所有仪表的读数;功率的使用情况;燃油、机油、冷却液有否渗漏或超耗;排气烟色和有否异常声音;发生故障的前后情况及处理意见。
柴油发电机组等级详细保养方在做保养时应注意的事项:
(1)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时,必须在停机下进行,并将机组起动蓄电池负极电缆拆除, 防止机组误起动。
(2)在拆除机件时,注意识别机组上的图形,文字,警告等标识,以保证操作的安全性和正确性。
一、每日保养:
1、检查柴油发电机组工作日报。
3、日检柴油发电机组有无损坏、掺漏,皮带是否松弛或磨损。
二、每周保养:
1、重复每日的A级柴油发电机组检查。
2、检查空气滤清器,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芯子。
3、放出燃油箱及燃油滤清器中的水或沉积物。
4、检查水过滤器。
5、检查起动蓄电池。
6、起动柴油发电机组并检查有无影响。
7、用空气枪及清水冼冷却器前后端的散热片。
1、重复A级柴油发电机组每日和柴油发电机组每周的检查。
5、更换冷却液或检查冷却液。(水滤芯更换周期为250-300小时,在冷却系统中加 注补充冷却液DCA)
6、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空气滤清器更换周期为500-600小时)
1、更换柴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水过滤器,更换水箱中的水及机油。
2、调整风扇皮带涨紧度。
3、检查增压器。
4、拆、检及清洗PT泵、执行器。
5、拆开摇臂室盖,检查丁字压板,气门导管及进、排气门。
6、调整油嘴升程;调整气门间隙。
7、检查充电发电机。
8、检查水箱散热器及清洗水箱外部散热器。
9、水箱内加水箱宝,清洗水箱内部。
10、检查柴油机传感器及连接导线。
1、更换机油、柴油、旁通、水滤清器,更换机油及发动机循环水。
2、清洁或更换空气滤清器。
3、拆开摇臂室盖,检查气门导管,丁字压板。
4、检查调整气门间隙。
5、更换摇臂室上下垫。
6、检查风扇及支架,并调整皮带。
7、检查增压器。
8、检查柴油发电机组电气线路。
9、检查电机励磁部分线路。
10、检量仪表箱内连接线路。
11、检查水箱及外部清洗。
12、修理或更换水泵。
13、拆检壹缸主轴瓦及连杆瓦磨损情况。
14、检查或调整电子调速工作状况。
15、对准柴油发电机组润滑点压注润滑油脂。
16、对准柴油发电机组励磁部分进行除尘工作。
17、检查增压器轴向及径向间隙,如超差应及时修复。
五 甲方责任:
1、为乙方出入发电机组维保工作提供方便。
1、严格按公司发电机组维保手册向甲方提供发电机组维保服务。
2、接受甲方监督,确保服务到位。
3、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
4、更换的故障零配件交甲方检查,维修只收配件及材料费,配件价格详见配件价目表。
5、每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使用部门及物业部门签字确认;合同外产生费用的维修项目需动力分部 签字确认。
七 合同终止:
A、在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甲方提供有关产权变更证明。
2、维保项目没有按期、按质全面履行超过一季,并经市权威鉴定确实存在问题。
3、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B、在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业权变更。
2、乙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
3、如甲方陷破产、清盘(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八 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并付清所欠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
2、若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
九 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因第三方修理空调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成立,并依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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