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5-05-29 作者:每天帮三方合作协议书(通用17篇)。
在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利润分成合作协议,欢迎阅读与收藏。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法定代理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同发展、守法、诚实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
供应全国高速公路网包(头)-茂名(明)线陕西省小河-安康高速公路段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材料。
2、项目的具体位置:
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和旬阳县,道路起点为旬阳河(k138+593),与正在建设的柞水至小河高速公路相连,经过慕童、磁沟、松巴,终点为安康市尹家营(k197+150)。
3.沥青材料供应要求
用量以乙方和陕西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根据实际工程计划编制的沥青用量和正式使用通知为准。品牌和质量以乙方和招标单位确定的材料质量为准。
二、合作方式
(1)甲方
1.提供完成合作项目所需的资金(具体资金以乙方中标后双方签署的详细资金运作流程协议为准)
2.甲方负责将乙方购买的沥青从交货地点的火车站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的公路工地。
(2)乙方
1、负责招标、投标的准备工作;
2.中标后负责外贸业务、报关、质检、铁路运输等相关事宜,确保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数量、及时的合格服务。
(3)相关说明
乙方对国际购销合同的实际运作负责,甲方对国际购销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沥青质量问题造成不能按时交货或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合作期限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作项目物资供应期结束。根据道路进度要求的具体交付周期确定实际交付周期。
2.合作期限为年,即从(日期)至(日期)。
(可以通过以上方式选择确定合作期限)
四.合作项目管理机构
(一)部门名称、设置和人员
经协商,双方同意在乙方公司办公室成立小康项目组,由乙方提供场地监督管理合作项目。小康项目组由甲乙双方指定人员组成,部门负责人为甲方..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联系人及电话:
(2)部门职责
1.在乙方开立一个专门的共同管理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合作的财务交易。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金交易必须通过本账户,并接受本共同管理部门的监督。
2.严格审核本项目的财务交易,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财务交易凭证。
3.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用于与合作项目无关的任何目的。
4.监督乙方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约定的时间结算款项,并在结算日后3天内将款项划入联合管理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乙方投标时,甲方应提供3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保证金应于年月日以现金/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
2.保证沥青从交货地点的火车站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的公路工地。
(2)乙方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安排招标活动。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取得相应资质;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货物,并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及一切相关事宜;
3.为甲方提供的资金投入提供有效保障,确保甲方资金的安全。乙方的担保包括:
4.中标后,乙方必须在每笔资金使用前提前45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资金使用计划,以便甲方准备;
5.乙方应将投标报价和材料采购价格通知甲方,双方协商;
6.中标后,在运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结清款项,并将款项划入联合管理账户;
7.保证资金的正常回收。如因客户原因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笼,造成资金周转问题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合作利润的分配
1.项目完成后,甲方占项目毛利的.80%,乙方占20%。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劳务发票。
2.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质量保证的2%由甲方承担,0.5%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万元;
2.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3.当乙方因甲方资金不足而无法开立信用证、支付关税和增值税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如因乙方原因及其他情况导致信用证无法开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纠纷调解
如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和通融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政府政策调整、战争、动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解除协议,后续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合同目标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变更原合作方式。谈判期间,合同可能被中止。
3.乙方负责项目结算资金的回收。在合同约定的恢复期内,如资金未记入共同管理账户,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承担中止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他问题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甲乙双方前期就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沟通的合作协议之精神以及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对报建项目采购之需求求,双方本着精诚合作,相互配合的原则签订本承诺函。针对此项目双方作如下承诺: 1、甲方尽权力为该项目提供相关实际性的指导,为团队提供技术帮助,努力配合乙方对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展工作;
2、乙方承诺项目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并承诺甲方为该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反之,乙方须按中标总金额的15%的赔偿金额赔偿给予甲方。
3、签约附件附加对方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本承诺不因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无效而无效。承诺人各自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5、该承诺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承 诺 人: 承 诺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时 间: 时 间: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3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实行固定单价按实结算,经双方约定,光伏板安装工程按每组______________元/组(一组24块电池板)。
1、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确认工程量后,对其进行费用的`核定。
3、工程量的确认,所有工程量需双方到现场进行核对,达到标准的按单价_________安装组数进行费用结算。
4、费用支付,施工结束后,甲方10日内支付相关工程费用。
第四条甲乙方责任
1、甲方需把料运至安装现场。
2、乙方安装光伏板必须达到组与组之间高差不大于1cm。
3、乙方安装光伏板在每组中需要保证整组光伏板在一个水平面上。
4、乙方需每天对自己成员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施工现场零事故。
5、乙方需对自己完成的成果进行保护,如现场发生破损,乙方需无条件进行维修。
第五条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注意安全事项,保证安装前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奖惩责任
1、如8月20日前安装达到1MW光伏板安装,则按1MW=50000元标准进行结算。
2、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解决办法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4
承诺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体现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诚意,确保双方合作顺利进行,达到双赢目的,乙方特向甲方作出如下合作承诺:
1、 甲方向乙方提交人民币8万元的合作保证金,作为产品质量、生产周期、交货期限的.保证金。
2、 按乙方订单以每一万只为基准,已在产产品交货周期为20天,初次生产的新产品交货周期为30天,订单数量与交货周期以此类推。日期计算以乙方下单日期为准。
3、
4、 交货的产品质量确保以交给乙方的打样的产品质量为标准。 除不可抗力外,交货周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按本订单货款总值的5%赔偿给乙方,延误期超过一周的,乙方将扣除甲方所有保证金作为乙方的损失赔偿。
5、 产品质量如有不合格的,以一赔二的方式赔偿给乙方,并从保证金中扣除,不合格率如超过20%的,乙方将扣除甲方所有保证金作为乙方的损失赔偿。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新产品开发打样工作。 本承诺书有效期两年。
承诺方: 合作方确认: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5
发包人(全称):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能源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1.5MWp太阳能光电建筑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
其中: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光电转换元件与建筑结合设计、光伏系统电气配置设计和光伏系统安装结构设计。设计工作范围不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接入设计(____)。
2、施工工作范围:光伏系统所需的土建、支架、设备安装及调试、系统通信、电缆敷设及连接(含交流侧0V母线的接入安装)不包括电力公司设计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并网接入部分。
二、主要技术来源
承包人提供。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__个日历日。设备全部进厂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20__年5 月 5 日。设备安装完工时间(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20__年 6 月 5日。竣工试验完工时间(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暂定20__年 6 月15日。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程建设规模、合同价格、付款货币
工程建设规模1500kWp,合同价格为¥__(大写:__万元整)。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
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6
男方: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双方签定的离婚协议合同内容,做如下补充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经商,各种关系及社会背景复杂,双方离婚后,为防止管英合单方引发的各种债务、欠款纠纷、尤其电站解决时,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造成徐玉杰、管国富财产流失,发生相关连带赔偿责任。为保全徐玉杰、管国富所得财产不受损失、不受牵连,双方协商同意对外一致按离婚协议中不真实的财产分割条款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协议离婚或离婚后,徐玉杰及亲属与管英合再次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均按20____年2月26日双方实际财产分配协议执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亲属在双方离婚后,如再次与徐术杰发生财产纠纷诉讼法律时,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2月26日协议无效。
四、如因管英合电站项目或欠款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法律时,一切后果责任由管英合承担,与徐玉杰无关,双方均按离婚协议执行有效。
五、次于管国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时发病,在没有工作前,发生的'医疗费在3万元以内由管英合负责承担,超过时双方各承担50%。如山庄、电站无结果,管英合无生活来源时,发生的的医疗费双方各承担50%。
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与离婚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投资经营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乙方投资入股经营项目。人民币___万元,作为乙方参股款。该项目由甲方全权负责经营运作,乙方不参与经营与管理。
二、利润分配形式:采用固定分利的方式,即甲方每年(月)支付固定分利人民币___元给乙方,项目的其余利润全归甲方所有。
三、该项目歇业或停止经营后,甲方退回股金人民币___万元给乙方,项目的资产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参与项目资产的.分割。
四、分利的支付时间为每月头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卡里。
五、本协议自甲方收到乙方投资款之日起生效,并于次月开始分利。
六、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作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8
为打响中国瓷都〃德化的品牌,维护生产企业良好形象,进一步拓展德化陶瓷的国内外市场,促进我县陶瓷业健康发展,本人自愿接受中国瓷都〃德化品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监督与管理,并在承诺遵纪守法经营的同时,对全体合作经营者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讲信誉,赢信任。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协议,合理定价,诚信经营,实现双方共同发展。
二、保质量,创品牌。以质量求生存,绝不以次充优、损害合作者的'利益,打造企业诚信品牌。
三、重管理,求发展。重视企业生产管理,努力节能降耗,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广宣传,树形象。注重通过各种途径做好企业的正面宣传,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五、勤学习,多创新。加强自身的培训学习,以创新求发展,注重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推陈出新,满足市场需求。
承诺人:
日 期: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9
受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与甲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下称融资合同),甲方依据融资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融资。
2、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甲方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款项支付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受托支付的其他款项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即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融资款项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乙方支付对象。为明确融资委托支付事宜,乙方和甲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受托支付条件
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单笔支付金额达到或超过_________万元,或符合下列条件的,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乙方授权和委托甲方在将融资款项划入指定的乙方账户后,将融资款项转入符合融资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融资合同项下融资款项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乙方应在甲方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乙方应在每次提款时向甲方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约定用途的证明材料。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3、在办理受托支付时,甲方只对乙方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融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甲方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经审核发现乙方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乙方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在乙方提交令甲方满意的资料前,甲方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5、根据乙方不同融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独立中介机构和其他有关方出具共同签证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甲方凭该等证明材料进行融资款项的发放与支付。
6、甲方经审核,认为乙方提供的资料与约定的融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融资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融资款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和乙方提交的有关业务凭证将相应款项转入乙方支付对象账户。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重新确定融资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融资款项的发放与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融资的。
(2)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融资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融资款项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进度落后于资金使用进度。
(4)乙方不按照融资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融资款项,融资款项使用出现异常。
(5)乙方违反本协议和融资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受托支付。
(6)乙方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四、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乙方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按照乙方委托完成受托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五、自主支付的监督检查
融资合同项下款项由乙方自主支付的,乙方承诺接受并积极配合甲方以账户分析、凭证检查、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融资款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甲方要求定期汇总报告融资款项使用情况。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融资款项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甲方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甲方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争议解决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甲方依据融资合同约定取消乙方在融资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甲方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承包基数
____年实现利润____元,上缴利润____元;
____年实现利润____元,上缴利润____元;
____年实现利润____元,上缴利润____元。
四、超收部分分成比例
乙方超额完成上缴利润指标时,根据超额部分的数额,以下列比例进行分配。
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
超收数额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
超收部分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____年,超收数额在____元以下的,甲方___%,乙方___%;
超收部分在____元以上的',甲方___%,乙方___%。
五、乙方利润分成的使用
乙方对利润分成部分,根据下述比例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
生产发展基金: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
奖励基金: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
福利基金: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____年为___%。
六、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一)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二)产品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新技术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企业升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
承包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如有):
公司地址 /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____领域具有______优势,乙方拥有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合作开展______项目达成如下利润分成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述
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合作项目内容:______
合作项目目标:双方共同努力实现合作项目在______达到一定金额。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后,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应在期满前 ______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另行协商签订续约协议。
三、双方的投入
甲方投入
(1)投入现有技术平台、部分设备用于合作项目的运营。
(2)负责安排 ______ 名专业人员参与合作项目的管理、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工作。
乙方投入
(1)在合作项目启动时,向合作项目注入资金人民币 ______ 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2)负责协调______________,以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
四、利润分成
利润计算
(1)合作项目的利润按照每个自然年度进行计算。利润 = 合作项目年度总收入 - 合作项目年度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成本、人员工资、场地租赁费用、营销费用、设备折旧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成本支出)。
(2)双方同意,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作项目年度利润进行审计核实。
分成比例
(1)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享有合作项目年度利润的 ______%,乙方享有合作项目年度利润的 ______%。
(2)如在合作项目中涉及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等额外收益,该部分收益也按照上述比例进行分配。
五、利润分配时间与方式
在每个自然年度结束后的 ______ 个月内,完成年度利润的审计核算工作。
甲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______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的利润份额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转账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共同权利与义务
双方有权对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共同制定合作项目的发展战略、市场营销策略等重大决策,决策过程应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
共同维护合作项目的品牌形象、商业信誉等无形资产。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获取利润分成。
(2)在合作项目中合理使用乙方投入的资金、资源等。
义务
(1)确保投入到合作项目中的资源符合约定的质量和数量要求。
(2)对乙方提供的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3)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要求,做好合作项目相关的税务申报、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权利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获取利润分成。
(2)在合作项目中合理使用甲方投入的资源。
义务
(1)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注入启动资金和其他约定的资金投入。
(2)协助甲方进行合作项目的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3)保守合作项目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知识产权与项目资产
合作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归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如需使用该知识产权进行其他非合作项目相关的活动,需经对方书面同意。
合作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资产按照利润分成比例确定双方的权益归属。在合作项目结束或提前终止时,双方应按照权益归属协商处理项目资产的处置问题。
八、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信息等予以保密。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______ 年。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与本合作项目无关的其他目的。如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 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变更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下列情况下,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且双方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的。
(2)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经另一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十、违约责任
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______ 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等)。
如双方均违反本协议约定,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十二、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 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2
1. 引言
本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签署:
投资方1(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方2(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双方对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合作有一致意向,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2. 协议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规定双方在公路工程项目投资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实现预期目标。
3. 投资项目介绍
甲方和乙方将共同投资开展以下公路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规模:
项目预算:
4. 合作方式
双方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进行投资,各自承担投资额度、风险和收益,并共同参与项目管理和运营。
5. 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资金投资,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项;
参与项目决策,包括选址、设计、施工等重要环节;监督项目运营,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持。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力资源支持;
配合甲方的决策,并按时提供相关的投资报告和经营信息;安全、高质量地完成项目施工。
6. 投资回报
双方将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共享投资项目的收益。投资项目的收益分配将在具体项目合同中详细规定。
7. 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与项目相关的商业、技术、财务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 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 协议变更和终止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10. 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签署。
11. 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签字: 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3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将承建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钢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正常住宿条件(宿舍和床铺)、就餐乙方自理。
2.甲方必须及时的供应材料,乙方必须按楼层提前3~7天向甲方提供数量,杜绝浪费现象。
3.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施工工作面的轴线,施工技术的要求数据。
4.甲方保证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用(每人____元/月)。
5.甲方必须提供施工人员的安全帽,施工操作面的临边防护。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对乙方违规操作进行处罚(按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合理配料,如有浪费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对材料要节约,做到日做日清,用料合理;并合理使用周转料,对所用材料工作面结束后剩余的堆放要整齐,如不能及时的清理,甲方将有权指派他人清理,工资双倍扣除;如果乙方不能合理使用材料,甲方发现按材质的双倍价钱扣除。
8.乙方必须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本班组的工人,不得打架斗殴;施工操作必须按规范、规程执行,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9.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上班必须配戴安全帽,如有违规不戴最高罚款50元/人次;如有违规操作等,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要接受甲方的处罚;如造成质量问题的'返工,对材料要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
10.乙方人员中如有偷窃行为的,一经发现送法办,并罚款500~1000元。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按____结算,乙方内容包括____钢筋加工,制作和绑扎及各项验收。
2.施工期间,生活费按付工程款的____%,余款年底确保____%,争取结清。乙方每次付款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质量工期要求:
1.乙方的施工在分部分项验收(按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中,都必须合格,如不合格,一切后果和所产生的费用皆由乙方承担。如工序验收时,发现不合格,从而影响其他工种施工程序,承担班组的窝工的损失,另外甲方还有权进行处罚。
四.乙方如因进度、质量等问题不能按期甲方信誉造成伤害的,甲方只能按乙方完成合格工作量的60%给乙方结算,甲方有权增加力量确保按期按质完成,乙方同时积极配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4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章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承包人(盖章):_________ 分包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为了加强电站的运行管理,提高电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站董事会研究决定,对电站运行管理实行承包责任制,将电站运行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承包内容和项目
1、电站大坝、闸门、渠道、栏网垃圾、厂房、宿舍、升压站、高压线路及电站相关设施的巡视、维修、管理。
2、发电运行、水工系统等的巡视检查、维护。
3、全部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及日常维修。
4、高压线路的巡视检查和维护(如出现故障所需材料由甲方购买)。
二、乙方职责
1、乙方要有名中级电力技术职称人员。发电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经验及小件维修能力。
2、电站设备在运行中,大坝要有乙方专人管理,无重大特殊情况,电站人员定编人,按三班制运行,每班值班人员不得不少于人,汛期每班不少于人。
3、乙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内不得离开机房,发现无乙方人员值班每次罚款伍佰元。
4、因乙方值班人员操作失误或不在机房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由于乙方值班室人员对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而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单元件超过伍佰元以上(含伍佰元),由乙方负责50%的费用,自然磨损和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乙方要保证经常检查渠道设施和电站相关设施,巡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即时报告甲方进行处理。
7、乙方负责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检修材料由乙方列出清单,甲方负责购买,且不另行负担乙方检修工时费。
8、乙方视水流量按电功机率尽量满负荷发足无功。
9、乙方严格控制管理好职工用电及近区用电,尽量做不到不倒电。如发现近区有倒电供电情况乙方应即时拉闸处理,严禁倒电供电,否则视情况处罚乙方。
10、乙方发电任务每年上网电量(含近区电量)为万度(千瓦/小时)。
11、乙方为乙方所有电站工作人员买好人身保险,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2、乙方负责引水渠网垃圾的即时清理,保证水流畅通。引水渠不准拉闸捕鱼,否则每次罚款10000元。
三、甲方职责
1、甲方按电网每月的上网电度加近区用电电度给乙方计算承包费。
2、甲方支付乙方承包费标准:500万度以内按人民币每度厘计算承包费用,超过500万度电量以上的部分按每度计算承包费用(以电站结算电量为计算依据)。
3、易损耗性材料由乙方列出材料购买清单由甲方出资购买。
4、甲方按每月电话费补助给乙方元包干使用,超过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
四、其它事项
1、乙方承包后,必须保持宿舍、厂房、附属设施和机电设备的完整、良好、整洁,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时,对上述项目也必须保持完整、良好、整洁、如有缺陷,修复后方能交给甲方,无法修复的照价赔偿(设备本身缺陷和自然磨损在外)。
2、乙方必须控制职工用电,职工用电每人每月度内不收费,超过度的按上网电价收取电费。
3、甲方对电站配备的全部工具和备用品主生活用品,在承包时如数移交给乙方,乙方承包期满后移交给甲方作价自行带走。
4、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停机,超过天(不含天)以上的部分由甲方付给乙方值班人员(按值班人计算)每人每天30元,五天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近区用电由乙方每月和甲方共同负责抄电表,乙方负责检查是否有偷漏电行为,如发现有人偷电应即时报告甲方作出处理。并根据甲方需要(特殊情况)随时配合收取电费。
6、高压线路维修时甲方负责购买材料和支付乙方以外工人的工资。机电设备大修时需要三人或三人以上工作的甲方补给检修人员每人每天元工资。如另请厂家师傅解决问题由甲方负责开支。
五、付款方式
1、发电承包费:在电力公司拨付电费的前提下,丰水期付给当月应付承包款的80%,枯水期当结清,其余部分年终时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六、承包时间
承包期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区号楼 单元号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方式。现因政府原因,银行按揭手续暂时不能办理,据此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交纳积极办理按揭保证金2000元及交付房屋所需全部费用后可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取得所购房产全部钥匙。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办理按揭的`电话通知以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按揭工作,及时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按揭款下放延误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没收乙方2000元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自按揭贷款不能办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将购房款以现金的方式付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在本协议签定后 月内未能办成按揭,应视为不能办理按揭。
三、如乙方积极配合,使得按揭款及时到位,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20____元保证金,否则按日追加10%的滞纳违约金。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协议书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为修建通组公路工程并接受乙方对该项工程合同的报价,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共同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通组公路〈K0+千米〉全长米,技术标准公路四级,水泥混凝土路面,厚20cm,标号C30,承包人完成工程项目范围:路基、路面。
二、根据工程量预算书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00元)。
三、支付方式:乙方人员及机械设备入场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叁万元整,完成工程量5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万元整,完成工程量8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万元整,完成任务后,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除扣留施工合同额5%的'质量保证金外〈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自定时间开工,本合同工期为一个半月,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因自然灾害及下雨无法律开工所担误期间除外。
五、本协议书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后失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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