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虎读后感(汇编16篇)
时间:2026-07-29 作者:每天帮▲ 乞丐虎读后感 ▼
《丑虎》是林语堂的一篇名篇,它以“丑虎”为切入点,将探究人性的主题贯穿始终,深入探究了“真善美”的含义,让人领略到了世界的多元性。
这篇文章描写了一只再丑不过的老虎,并以此开始了作者对事物本质的探究。作者指出,这只丑陋的老虎,虽然不是美好的事物,但它也会有与众不同的价值。正如人们经常说的“不要以貌取人”,这只老虎已经深刻地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
在全文中,作者始终强调了对人性的探究。作者通过对老虎和其他生命体的比较分析,强调了人类“象征性的群体意识”,以及“更高级的理解能力”。同时,他也指出了真正的美在于“精神上的高贵和理性性”。人如何理解和追求真正的美,更是文章探究的重心。
除了对人性的探究外,本文还揭示了人类思维的狭隘性。作者通过与老虎的对比,对人类思维的局限性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人们往往被表面上的外貌和形式所迷惑,而容易忽视背后的内在价值。文中的丑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外貌丑陋,但却拥有与众不同的价值。
最后,作者通过两只老虎的对话结尾,再次强调了对人性的探究。文中提到,“我们都是动物,但我们不止是动物”,借此展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
总之,《丑虎》这篇文章是一篇启示人们探索真善美的文章, 通过揭示人类思维的局限性和表达真正美的含义,来超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差异,让人们体验到思考本身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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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生物医学工程王祖铭***
在他的追随者眼中,他是一个英雄,一个失败的救世主;在其他人眼中,他仍然是一个疯子,一个傻瓜,一个不可救药的杀人犯。没有人有像他那样崇高而严肃的理想;没有人像他那样纯洁;没有人像他那样毁灭。这个人物是如此地恶名昭著,又是如此地传奇,以至于在他逝去六十余年后,我们仍不能看清他的真实。
我们所知道的是,这个人是疯子,这个人是天才。也许,阿道夫·希特勒是20世纪撼动历史的最伟大(英文中的great。伟大是一个中性词,这意味着希特勒真的是一个大人物。
中文中的伟大则是褒义词)的人物。
他是个有良知的幻想家,但是他似乎对现实不满。——库比席克德国当代著名文学家托马斯·曼就曾在他的杂文《我们的兄弟希特勒》中对希特勒做过“人性化”的描述。他希望德国能够正视希特勒,他说过:
“希特勒的出现并非偶然,他是一种真正正常的德国现象。反对许多德国人将纳粹的出现视为历史的意外,真正的魔鬼其实在每个德国人的心中!不是希特勒选择了德国而是德国选择了希特勒。
希特勒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在德国被压制和破坏的民族利益情绪的极端爆发。疯狂的不仅仅是希特勒,还有数以千万计的德国人民。在二战前,访问柏林后的林德伯格曾经在报纸上说过:
“希特勒完全不像我们报纸上所说的那样是一个神经失常的狂人,给我的印象恰好相反,他是一位冷酷、精明、敏锐和果断的领导人。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彻底改变了自己国家的面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建了国家的力量和自信。我相信自古以来没有人能有这种能力。”他上台执政后仅用了6年时间,就把一个政治涣散、外交软弱、经济凋敝、军力弱小的国家,治理成欧洲第一军事强国,并且不流血地并吞捷、奥两国。
随后的两年里,他横扫欧洲大陆,直接进攻不列颠群岛,深入苏联围攻莫斯科和斯大林格勒。以一国之力对抗美苏英三大强国。曾经有这样的评论:
如果希特勒在1934年前去世,他的名字会留下荣耀,而不是罪恶。
对于希特勒,我们仍需要仰视。因为对于生活的安排他却以某种表面苟安式对抗去相搏击,他的人生平淡,但他却不甘于平淡。阿道夫.
希特勒与生活的步步对抗,从最低层到最高层,有许多赞誉。曾经有个评比是20世纪最愚蠢的事件,赫然榜首的便是维也纳皇家艺术学院拒绝了一位参加美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阿道夫.希特勒。
原因是该考生在天资方面不够。当德军的铁骑踏向奥地利之后,希特勒道出了当时他生活的一个短景,或者是他当年在维也纳生活的一个缩影。在一个欢乐的圣诞之夜,他正在帝国饭店扫雪,但是没有一杯热咖啡,天气很冷。
而哈斯堡皇族成员踏着红地毯奔向歌舞生平的大堂。于是阿道夫.希特勒便指着帝王饭店放言。
总有一天,我也要走进去。而30余年后的那天,他被簇拥着走了进去,而此饭店也是他下榻的首选。如此的一段我想说的是一个人的落魄与志气,让人不禁想起了项王那时“取而代之”的气概。
在希特勒的自传《我的奋斗》中,他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理想,“创建第三帝国和征服欧洲”。这本书充满了民族主义狂热和对马克思主义、民主和犹太人的仇恨。他认为日耳曼人是上帝选定的“主宰民族”,宣称“新帝国必须再一次沿着古代条顿武士的道路进军,用德国的剑为德国的犁取得土地,为德国人民取得每天的面包”,夺取新的“生存空间”。
这和周总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又有什么区别呢?
当天堂被剥夺时,希特勒选择了地狱,从乞丐到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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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小故事大道理全集》,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乞丐的三个愿望。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又脏又老的乞丐,有一天当他祈祷完毕后,一位天使出现在他的眼前,天使告诉乞丐,上帝可以实现他的三个愿望,老乞丐心中大喜,说出了第一个愿望:要变成有钱人,上帝点了点头实现了他的愿望;老乞丐又说出了他的第二个愿望:要年轻40岁,上帝也帮他实现了这个愿望,最后他的一个愿望是:一辈子不需要工作,刚说完,他立刻又变回了老乞丐了,他问上帝为什么,上帝说:工作是上帝给你最大的幸福,你把它丢掉了,当然一无所有。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是:什么事情都要靠投入工作才能创造财富,如果整天什么都不做,梦想着不劳而获,那就像会像老乞丐那样的。我记得有一次,我写作业的时候,遇到遇到了一道难题,于是我就请教爸爸,爸爸就耐心的分析给我听,我听着听着就觉得有点不耐烦了了,就让爸爸告诉我正确答案,可是下次考试的时候,就遇到了同样的题目,但是我完全忘记了怎么做,结果考试成绩很不理想。原因就是爸爸讲解做题方法时,我都等着他说答案,而没有用爸爸提示的方法去认真思考,所以每次的答案都是爸爸给我的,不是我自己想出来的,这就有点像老乞丐一样,让上帝直接给他金银珠宝,不要给他工作是一样的。
通过这个故事,我要在以后的学习中改变这个不好的习惯,要自己学会动脑筋,要自己真正掌握知识,不然就变成了一个小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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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虎娃金叶子》,里面的故事很感人,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我的感受吧。
里面的六指头因为多处一根手指头而被别人视为琵琶鬼,六指头的阿妈为了不让六指头被火烧死,她带着六指头逃进了深山,他把六指头养大,在六指头二十岁时,阿妈被天神召唤去了,他在山谷里,捡到了一些只不老虎,取名为金叶子,六指头和金叶子相依为命,金叶子救过六指头两次,六指头救过金叶子一次,金叶子长大后生下两只小老虎,取名为蒲公英和绣球草。最后,为了救那六个手指不被烧伤,金叶死了。老虎怕火,金叶也不例外。然而,金叶为了救那六个手指变得非常勇敢和害怕火。
读完这本书,我很感动。我们也应该学习勇敢、有爱心、无畏、勇敢的牺牲精神。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是大兽王沈石溪在年写的,我从中受益匪浅。
有一个叫六指的中年人。他的名字是因为他出生时有六个手指。根据当地习俗,他将被活活烧死。可他的阿妈舍不得儿子死,就带着六指头躲进了深山,六指头一天天的长大,他的阿妈也去世了。
他的阿妈去世后,六指头觉得生活越过越无聊。有一次他外出去打猎,一只大老虎向他扑来,他急忙开枪,正好打中了老虎的头,老虎一命呜呼,他发现这是一只雌虎,便四处寻找,找到了一只小老虎,他把小老虎带回家,并认小老虎为自己的女儿。
这只小老虎是一只身体金黄的雌老虎。他叫它金叶。
有了虎妞,六个手指觉得生活越幸福,就得掐时间拉屎。六指头也和金叶子经历了很多困难和危险。
为了保护金叶,六指上山与金鹰决斗,最终杀死了金鹰,但他也受了重伤。他无意间发现了大象的葬礼,被象群追杀,困在了断崖上,这时,金叶子挺身而出,不仅咬破了一头小象的鼻子和屁股,还把两头大象搞得团团转,迫使象群撤退,为六指头抢到了逃跑的机会
金叶子后来产下了两只小老虎,一雄一雌,可是山洞被坏人发现了,他们抓走了六指头,将六指头送回了村子,要把他活活烧死,火烧起来了,金叶子舍身救父,将大火压灭,但坏人手中有枪,金叶子身受重伤,却让六指头带上小老虎跑,自己与坏人搏斗,六指头没办法,只好带上两只小老虎向深山跑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动物是有感情和意义的,我们应该善待它们。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三)
一个孩子出生在一个爱伲族的小村寨。他的右手长着奇异的第六根手指。阿伊伲族有一个古老的习俗。所有双胞胎和六指婴儿都被视为琵琶鬼的化身。他们应该被火灰杀死。
阿妈舍不得他被灸死灸抱着他进入了深山老林。这个人就叫六指头。他打猎时收养了一只母老虎。
它的皮毛像一片金黄的叶子,取名金叶子。六指头为了金叶子不受金雕的伤害,费尽千辛万苦爬上山顶杀死金雕。金叶子在六指头被大象群体围困时,巧妙地运用计策,救出了六指头。
金叶与短尾公虎交配后,因公虎非常自私而被赶走。后来,这六根手指被黑衣士兵抓住了。他们要被烧死。金叶在关键时刻赶到,救出了六根手指。但他是被枪打死的,故事非常感人。
读完《虎娃金叶子》这本书,我十分感动。我真想不到老虎和人有如此深厚的情谊。老虎在人们心中都是凶猛、恐怖的一面。
但我在金叶中看到了主人的温顺、忠诚和聪明,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它们也会知道和回报。兽的感情如此真挚。可有些人,为了利益而放弃感情。
《虎娃金叶子》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和动物只要相依为命,互相帮助就可以过上辛福的日子
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它们和我们住在同一片土地上。我们应该关心它们、爱护它们。没有动物,人们总是孤独的。请保护它们!
我非常喜欢看动物,尤其是这个。你一定要来看看!
虎娃金叶子读后感(四)
有时候,在枯燥单调的生活中,读一本好书可以成为一件灿烂的装饰品。《虎娃金叶子》就是这样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讲述了母老虎的金叶和它主人的六个手指的故事。
这是动物王沈石溪。他在写作时似乎给这本书注入了魔力,让人觉得自己是主角,让人情不自禁地爱上它,让人哭笑不得,悲痛欲绝,为故事而欢欣鼓舞。
书中的六个手指是一个右手有六个手指的人。在村子里,这样的人被认为是不幸的,一出生就会被杀死。他的妈妈带他逃走了,在深山老林里生活,当野人。
然而,就这样引发了感人的故事!是的,六指头的妈妈在六指头20多岁时去世的,六指头在打猎时捡到了幼虎金叶子并将其喂养大,他还把金叶子当作女儿呢,是金叶子陪伴六指头逃过一劫又一劫。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的第一件事就是金叶对主人的忠诚和爱戴。它本可以在上次灾难中溜走,回到丛林中自由生活。但是,它没有。
我知道了:人间真情永存。我们常说要有勇气,要勇敢,不断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现在我终于意识到了勇气的价值,也意识到了亲情。
这世上所有事物都有鲜为人知的一面,但我认识了老虎威猛之外的另一面:忠实和感恩。以后,在我的世界里,胆怯是站不住脚的,爱恨分明,珍惜家人会帮助我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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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假乞丐》的文章,感到非常的惊讶和气愤,也为文中的女孩感到悲哀。
文章大意是:一天,妈妈和“我”去天伦广场游玩,在那里看到了一个受伤的女孩,可怜巴巴的,浑身乱糟糟的,受伤的膝盖缠着厚厚的绷带,嘴里不断地哀求着:“可怜可怜我吧!”让人看了很心酸,这时,一位中年男子把30元钱放到女孩面前,对围观的人说:“大家快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吧!”话音未落,人们纷纷慷慨解囊献出爱心。“我”也掏出5元钱放在那里,并衷心地祝愿女孩能用这些钱治好她的病。
可是,有一天,“我”和妈妈又在天伦超市遇见了这个女孩,她和那个“助人为乐”的叔叔在一起,她身穿名牌运动服,那个叔叔也穿着名牌西服,她天真地对那个叔叔说:“爸爸,我今天又赚了好多钱呢!”那个叔叔也满意地说:“好女儿,那我们去吃大餐吧!”然后,他们上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非常的震惊和不可思议。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最近看到的一条新闻:“一个孕妇带着一个五岁左右的女孩去超市买东西,到了超市,这位家长朝小女孩使了个眼色,女孩趁店主不留意,偷拿了抽屉里的现金和手机,然后母女二人迅速离开。”这是怎样的父母啊!人们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他们就是这样“言传身教”的教育自己的孩子成长的吗?让孩子从小就养成不劳而获,好逸恶劳,不务正业的恶习,孩子从小就成了他们骗取钱财的工具,这让幼小而纯洁的心灵从小就被他们的父母玷污和扭曲了,祖国未来的花朵就这样凋谢了……我真为这样的孩子感到悲哀,也为世上有这样的父母感到可气!可恨!可耻!我想,他们这种人迟早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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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虎》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以动物为主要描写对象的又一部杰出作品,是他的经典小说《野性的呼唤》的姐妹篇。
杰克伦敦1876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从幼年开始,他便以出卖体力为生,当过报童、火夫、装卸工、洗衣匠,还做过偷蚝的“蚝贼”,后来又做过水手、流浪汉、还曾被当做无业游民关进监狱。1894年-1896年,他一边读书一边工作,曾一度进入大学学习,淘金热开始后,他加入了淘金者的行列,但最后得了坏血病,空手而回。从此之后,杰克伦敦埋头读书写作,成了职业作家。
他传奇式的生活经历,使他有了积极的生活哲理和丰富的创作素材,他的小说,直面现实,针砭时弊,赞颂旺盛的生命力,宣扬积极的人生。
“雪虎似乎在他的一切品行方面都强,然而却有一个摆脱不了的弱点,他忍受不住嘲笑。人类的笑是一件可恨的事。一旦嘲笑是针对他的,他就要爆发出及其可怕的愤怒。他是庄重、尊敬、冷静的,可是一声笑能气到他到了荒唐可笑的地步。它使它感到那么大的侮辱和恼怒,以致好几个钟头都像魔鬼一般胡作非为。……”这是雪虎的弱点,也是人类这种高级动物所具备的共同特点,谁都怕被别人取笑,被大众取笑,被舆论取笑。和雪虎相比,人有一样优势,人可以分析判断,并对取笑做出积极的回应。“笑”有时是具有杀伤力的,如果因为无辜的笑而种下了恨,那很不值,尤其是在宽容度较低的环境中。因此,得笑地谨慎。
“在这次新的定方位的过程中,也是环境的拇指在压迫他和推动他,把已经硬了的加以软化,重新塑造成比较好的形式。威登斯哥特实在就是这根拇指。他深入了雪虎天性的根基,用仁慈打动了他那已经失去生气和几乎灭亡的生命潜力。这样的潜力之一就是“爱”,它会代替“欢喜”,这后者是他和神们打交道以来,曾经使它非常感动的最强烈的感情。”一条来自于荒野的狼对爱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何况是人。爱是一种本能,她比食和色要更为复杂和丰富,我一时很难用文字准确清晰地把它描述出来,努力回想读过的关于爱的文字,脑中一片散乱,找不到坚实的一整块……突然很想把“爱”形容成血液,她深入骨髓,遍布全身,平常不易察觉到她的踪影,但若是没了她,人就要变成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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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东进的父亲在二十二岁那年便两眼失明,而母亲又是患有癫痫症的重度智障,所以主角不但要负责照顾家人,而且还要和父亲一起外出行乞。当时他只能以坟墓为家,每天过着三餐不继,家徒四壁的困苦生活,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最后的一丝希望,而且还决定要向世人证明天无绝人之路的道理。于是赖东进牺牲了自己的睡眠时间,拿来读书和行乞,积极的奋发向上,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他获选了十大杰出青年,让那些原本讥讽、耻笑他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呢!
赖东进的父亲是瞎子,而母亲则精神异常又重度智障,他甚至还要照顾家人和外出行乞,就连一个能让他遮风避雨的住所都没有,在这样艰辛的生长环境下,主角却还是努力不懈、发愤图强,不向自己的命运低头,所以才能得到如此崇高的成就。但是如果换成是我的话,也许早就已经轻易的放弃自己的人生了吧!
而作者的故事也让我学到:就算是生长在多么恶劣的环境,就算连命运都和自己相违,也不要轻易的灰心,因为有句话说:上帝关闭了你眼前的那扇门,就一定会为你开启另一扇窗。所以当我们遇到困境时,不要这么快就认定自己一定办不到,而是要努力的去尝试,设法找出扭转局势的方法,将危机化为转机,就像那句家喻户晓的话语:生命总会找到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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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凝结着浓浓的鲜血的趾爪;破碎的,被钢锯锯掉的牙齿……
虎,不是一直被人类人为是威武凶猛的动物吗?为何如此'破碎'呢?不,不是的。那只是它的外表。
一只看似懦弱无能的华南虎之所以身陷囹圄,这不就是人类的杰作吗?不过,值得我们反思的是:这只华南虎虽然身陷囹圄,但骨子里蕴藏着涌动的尊严。它面对可笑而可怜的观众时,它背对着,安详地卧在一个角落。“卧”?“安详”?它一定饱经风霜了!作为一只华南虎,它不是应该显示它的威风吗?为何如此“安详”呢?不,它明明就是对观众乃至全人类的轻蔑。有人有石头砸它,冷漠粗暴;有人向它厉声呵斥,自大;有人还苦苦诱惑,庸俗无聊……可笑而可怜的观众!但,它都一概不理。
可笑而可怜的人类还以为自己征服了世界,征服了自然。人类的'力量'大自然早就领会了:使物种灭绝;禁锢动物们的自由;虐待动物们……在刚刚开始的21世纪里,物种灭绝的数量可能就增加10倍。到2100年地球上1/3到2/3的植物、动物以及其他有机生物将会消失。人类的“力量”太厉害了吧!
这只华南虎向往自由,追求独立然而却被可恶的铁笼不就是禁锢自由,邪恶的代表吗?我们人类应该明白,我们人类有尊严、思想。同样,动物们也有。华南虎代表的正是一个不屈的生命,执着的灵魂!我们应该尊重它们。它们就是我们的朋友。世界之所以这么美好,它们也是一个亮点。华南虎是一个不苟活的生命。在这个不羁的灵魂面前,人类是多么的庸俗,无知。人类应该学会尊重动物,也要努力地获得动物们的尊重!
火焰似的斑纹,火焰似的眼睛,巨大而破碎的滴血的趾爪,好一个不羁的灵魂!然而,不正需要我们去体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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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老乞丐的故事》的书。这个故事很有趣,它讲了:太诚少爷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多不在了,给他留下了很多钱,他每天不好好学习,整天只和朋友们玩耍。后来看见一个正在乞讨的老乞丐,老乞丐给太诚少爷讲了他小时候的故事,因为没有认识到时间的珍贵,虚度了年华,最后成为了乞丐。太诚少爷开始反省想到过去浪费的时间,感到很惋惜,从那天起,太诚少爷抓紧时间,认真学习。最后,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学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很珍贵,要有计划的使用自己的时间,要好好珍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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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逛街都能看到血多可怜的乞丐,他们或腿断了,或没了胳膊,或是去家人无路可走。他们的样子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中,于是一直想替他们说说话,用文章让身边的人关注他们,来到图书馆寻找参考资料,就这样我与《乞丐囝仔》邂逅,并且比在想分开。
《乞丐囝仔》讲述的是一台湾一个叫赖东进的真实人生历程。现在在中美防火公司厂长兼生产部经理。他出生在乞丐家庭,父亲双眼全盲,母亲与大弟重度智障,全家十四口人全靠乞讨为生。从会走路开始,他就跟着大姐开始乞讨,世俗之前全家居无定所,四处流浪,每天过着三餐不济,餐风露宿的生活,经常以坟墓为家,但他始终未向命运曲阜,身为长子,他不但一肩挑起照顾家人的担子,更努力求学,发奋工作,终于娶妻生子,并且能够安顿一家大小的生活了。人生至此,阿进总算苦尽甘来虽尝尽了最苦涩的滋味,却结出最坚实美味的果子,获得1999年十大杰出青年奖。
当别的小朋友快乐的唱着‘我的家庭真可爱,整洁美满又安康’时,赖东进却只是感觉到我的家庭真奇怪。赖东进说:虽然四十多年来我的父母没有能力给我一丝一毫的爱,照顾和关怀,但我无怨无悔,甚至我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还必须要感谢老天给了我这么一个充满磨练的生活环境,坎坷的际遇,以及我重残的双亲!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二七塔副,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其所不能。而赖东进的前半身艰苦的历程,正是孟子这段话的最佳写照。
赖东进的爸爸常说母亲是被他捡回来的,赖东进父亲在二十二岁那年瞎了双眼,无家可归之后,街上便多了一个拄着拐杖,拿着一个破碗和一把月琴,一天暗地为家的乞丐。知道三十七岁那年,父亲来到一个小镇遇到被父母抛弃的智障母亲,处于同情可怜,父亲便将母亲带回家,后来在乌日乡简单的结了婚,生下结界后两年赖东进出生了,接着又生下了一打的孩子,在这样的情形下,赖东进在一岁iduo刚学会走路十九摇摇晃晃的跟着姐姐讨饭。从他有记忆开始,他的生活哦便是无尽的流浪,以天地为家,四处乞讨,有时还得与他人争抢食物,别人的嘲笑他们早已麻木了,只要能吃饱饭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幸福的的事了。运气好时可以多乞讨一点,不好的话只能全家一起挨饿。
生活对他们来说就是每天能起逃到饭,哪怕是别家白喜事过后,剩下的东西,那也是美味了。对于明天会怎么样,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也不敢去想。毕竟赖东进还只是个孩子,面对这么艰苦的环境,沉重的负担,他也会抱怨,甚至想过去死。
他苦恼于父母没有避孕观念不停地怀孕生子。每一个新生儿的诞生,不仅不会带给他丝毫的喜悦,反而只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的苦恼。要他负起抚养全家十四口人的重债,仿佛也是永远走不完的坎坷路。面对悲惨的命运,阿进不是不曾恨过,他在受不了的时候,借着自虐来让自己忘记,这不堪的处境,也有好几次想要自杀的冲动,想全家一起喝农药死了算了,一了百了,谁也不必在担负这样痛苦的责任了。割腕、上吊、喝农药,这些阿进都曾想过,可以想到一家人团结在一起的这几年,他有心软了。
穷则变,变则通,这就是赖东进的生存法则。也许是上天可怜这一家人,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十岁的赖东进开始上学了。虽然今后的路依然坎坎坷坷,困难重重,但是他们的生活有了希望的曙光,快乐和痛苦交织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有意义的。
这是一本励志类的好书,读完后,就在当当网上买了一本属于自己的。起初很想其给尚在念高中的弟弟,可半年过去了,书依然放在我这里。不是因为他没有太大的价值,而是赖东进的一生苦难太多了,不想让快要高考的次第有太大的压力,也不想让《乞丐男仔》就此消失在我的记忆力。我要将他现珍藏在心里,到合适的时候在和弟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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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类的不断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也愈发深刻而神秘。野生动物作为大自然的代表,一直是人们格外感兴趣的话题。而在野生动物中,雪豹是一种世界上最神秘、最漂亮、最稀有的猫科动物之一,其美丽而又优雅的身姿被誉为“雪山女神”。而《雪虎》这本书,就生动地描述了雪豹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以及与人类展开的斗争,是一本让人不断感叹的自然与人文的融合之作。
在《雪虎》这本书中,作者详细描述了雪豹的生态环境。雪豹是一种生活在高寒山区的大型猫科动物,因为生活环境较为单一,所以数量非常稀少。作者通过讲述雪豹的习性、繁殖习惯、生活环境等,使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这种珍稀动物的生态。同时,雪豹作为一种独特而稀有的野生动物,其受威胁程度也非常明显,曾经是世界上最濒危的大型猫科动物之一。作者在书中虽然也略微讲述了这种珍稀物种的保护状况,但更多的还是让读者产生深思,珍爱生物多样性。
此外,《雪虎》这本书还介绍了人与雪豹之间的相处情况。雪豹常常在人类的生存范围内出现,与人类之间也有着种种的联系。有的人为了肉食而猎杀雪豹,有的人则为了它的皮毛而大肆猎杀。而对于雪豹,人类所带来的威胁显然是日益加剧的。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同样也会对雪豹的生态环境与栖息地产生影响。因此,让人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希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前提下,保护雪豹这种稀有动物的持续生存。
在读《雪虎》后,我深深感受到了这本书所描绘的生动而真实的雪豹世界。深入地认识到了这种独特的野生动物,以及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从而更加珍惜自然环境与生物多样性。同时,在感悟之余,也深刻体会到了人类应该做出持续性保护野生动物的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正如书中所言:“雪豹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比人类更为神秘的生命之一”(摘自本书末页)。
总之,《雪虎》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关于野生动物的介绍书籍,更是一本关于生态环境和人文关系的探讨之作。通过深入了解雪豹的生态环境和生存状态,人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让这种脆弱的珍稀物种得以生存,并且成为一个美好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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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非常精彩,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一天,在北国,两个人在艰难地走着,旁边是他们的狗和雪橇,一个人的棺材和茶叶在雪橇里。晚上,叫毕尔的人喂狗时发现狗多了一只。第二天,叫亨利的人发现有狼,后来毕尔和一只狼同归于尽了,最后狼终于走了。下面,让我来讲讲狼的故事!
原来,有一只母狼,很多狼都喜欢它,第一只是一只领袖,第二只是老独眼,最后一只是一只三岁小狼。由于食物少,弱的狼就会被赶走,最后只剩下母狼、小狼、老独眼和领袖了,后来小狼攻击老独眼,被老独眼和领袖杀了,这时老独眼咬伤了领袖,领袖和老独眼斗了起来,可领袖不久就被杀了。几天后,母狼怀孕了,生了五只小狼,可是四只小狼饿死了,只剩一只小公狼了。后来小公狼去冒险,吃了七只小松鸡,后来被母伶鼬咬了,这时它母亲来了,杀了伶鼬。后来老独眼被大山猫杀了给宝宝吃,母狼偷吃了一只小山猫,大山猫找上门了,于是大山猫和母狼打了起来,这时小公狼咬住了大山猫的腿,后来大山猫的爪子抓伤了他,后来他又咬住了大山猫的腿,直到她死为止。
后来他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狗,印第安人叫母狼吉喜,叫他雪虎,后来雪虎知道了他的主人是灰色海獭(人名)。可是灰色海獭把吉喜给了三鹰(人名)。几年后,灰色海獭把雪虎给了一个叫美人史密斯的白人,美人史密斯很坏,他把雪虎变成了斗狗。有一次雪虎差一点就死了,幸亏一个叫威登。斯各特的人救了雪虎,他还逼迫美人史密斯把雪虎卖给了他。
刚开始时雪虎很野,后来雪虎对主人(威登。斯各特)很忠实,晚上他还帮主人看东西,别人的样子很像攻击主人时,他就会发火。有一次,主人出去有事,叫朋友麦特看家,雪虎看见主人走了,他竟然不吃不喝,让雪橇狗随便咬他(他以前咬死过一只叫老大的雪橇狗,因为老大抢他的肉)。后来主人回来了,雪橇狗还咬他,结果被他咬伤了。还有一次,美人史密斯想偷雪虎(因为雪虎在斗狗时经常打赢,让美人史密斯挣钱),可雪虎把美人史密斯咬伤了。后来主人把雪虎带到了老家,下车时雪虎以为帮主人拿箱子的人是小偷,于是不让帮主人拿箱子的人碰箱子,还不让主人的妈妈抱主人。后来,一只叫可利的狗不让他靠近马车,因为可利是主人父亲的牧羊犬,不喜欢狼,可是可利是母狗,公狼是不能攻击母的。后来雪虎只得把可利打翻。后来他来到主人父母家门口时,一只大猎狗来打他,他把猎狗扑翻,正准备咬喉咙时,可利来了,于是雪虎扑向可利,可利又被打翻了。后来雪虎知道了这里还有一个特别的人,他就是斯各特大法官。主人后来还教会了他很多东西。一天晚上,一个犯人来了,他是无辜的,却被斯各特大法官判刑。现在他出来了,他杀了三个守卫。他现在要杀斯各特大法官,雪虎以为他是小偷,于是和他打了起来。结果他死了,雪虎中了两弹,还被踩了很多下。经过治疗,他完全康复了,这时小狗们爬在雪虎身上了,可是雪虎让他们爬,可利很惊奇,慢慢地,雪虎闭上了眼睛,晒起了太阳……
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着名作家。
这本书很精彩,内容丰富,情节激烈,形象逼真,让人看了还想看。我建议大家看杰克。伦敦的其它书,它们一定也很好看。
▲ 乞丐虎读后感 ▼
昨晚一口气读完了赖东进的《乞丐囝仔》,心中充满了感慨,我习惯性地从他的成长经历中去探寻生命成长的动力。
这些年的读书和思考,都让我把对教育的理解指向了同一个方向,那就是教育首先是对一个人的存在价值的认可,这种认可不是怜悯,不是施舍,而是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当一个人能够和自己的生命力量相连时,外在的教育才有可能真正促进人的成长和发展。
在赖东进苦难的生活中,他何以能够发现自己生命的价值,是什么力量在支持他顽强地生长?在他的故事中我看到了几个他生命中的重要他人。
第一个是他的父亲。虽然他的父亲又瞎又暴力,给他本就苦难的生活又增加了无尽肉体上的折磨,但他的父亲在遇到有人欺负他们时,也会勇猛地抵抗和还击,这对小小赖东进而言无疑是一个强大的支持和保护,尤其是在他们想住旅店遭拒绝后,他父亲的 “乞丐也有当皇帝的一天” 那句话,对赖东进而言是更深更强有力的支持。从这句话我体会到的是乞丐也有尊严,乞丐也有自己强大的生命能量。我想如果从教育的角度,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句话可以让赖东进真实地看到自己的乞丐身份居然还有值得骄傲的一面,那么当下所受的苦难就成了通往“当皇帝”路上的磨练,这种真实的对自己的接纳也让他连接到了自己深层的生命能量。
第二个是她的姐姐。赖东进会走路起,就拉着姐姐的手一起去讨饭,姐姐不仅是他生活中温暖的港湾,也是他精神的支柱。为了赖东进能去上学,姐姐被卖到私妓寮,而姐姐却没有怨言,虽然眼含痛苦的泪,心中却无怨无悔,临走时还不断地强调“这是我自愿的”,只是希望弟弟能够好好学习,好好活着,照顾好家人。姐姐是在用自己的青春去铺就赖东进的求学之路,所以在赖东进最绝望的时候,还是姐姐的力量支持他继续坚持下去。
第三个是他的老师。上学的第一天,当赖东进说出自己的身份——爸爸是瞎子,妈妈是白痴,全班哄堂大笑时,老师却走到他的身边,告诉他:“这些都是事实,没有办法改变,你不要难过了啊。”简单的回应,让赖东进在心里深深地感激,一遍遍地默念着谢谢老师。我以我眼来看这段故事,我看到了老师对赖东进的接纳——不会因为他的出身就对他另眼看待,我还看到了老师对赖东进的支持——对于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要接受。所以老师成了赖东进又一个心灵避难所,爸爸被警察抓去,也是老师帮着赎回来。老师的温暖支持是赖东进求学路上的又一个推动力。
第四个是他的妻子。当一些女孩子们因为他的优秀而接近他,又因为他的家庭而远离他之后,一个家境优裕的女孩子在听了他的身世后却依然决定要和他在一起,这样的情感对赖东进而言无疑是生命的又一次转折点。这个女孩子冲破父母强大的束缚,最终成了他的妻子。正是妻子与他的甘苦与共,赖东进才能有后来的成就。
第五个是他的老板。他的老板给他机会让他打工,又和他一起把企业从小做到大,还能赏识他的踏实与才干,让他有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这也让他逐渐获得越来越多的自信。
另外,我还发现,苦难有时真的也是难得的财富。赖东进正是因为幼时的流浪生活,让他养成了勤劳的品质,也练就了坚强的体质,而这些品质对一个人的成长也是至关重要的。
有的父母常常会对孩子抱怨:我小的时候多么多么艰难,我还能怎样怎样,而你现在什么苦都不让你吃,你还这么没出息。殊不知,正是父母为了避免孩子像自己一样吃苦而给孩子过度的照顾,让孩子在不用吃苦的同时也错失了在挫折中学习、成长的机会。而家长的抱怨只能增强孩子的无能感,爱孩子就让他承担起他应该承担的责任,让他在学习照顾自己,分担家庭责任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能力,也一点点积累自信。
▲ 乞丐虎读后感 ▼
苦难·坚持·成功
他小时候是个被别人嘲笑的小乞丐。他父亲是瞎子。他的母亲和兄弟精神异常,智力严重迟钝。他家有12个孩子,靠他乞讨食物。他在坟墓地里睡了十年,忍受了二十年的讥讽、耻笑与鄙视……他在暴雨里行乞、在寒夜里行乞,不求温饱,只求一家十四口人可以活下去,活着看见明天的太阳,多少次因为要不到饭,他甚至去偷吃人家喂狗的饭、喝水沟里的水……
但长大后,他成为台湾消防器材公司董事、生产经理,并在1999年获得十大杰出青年奖。
他就是《乞丐囝仔》的主人公——赖东进
《乞丐囝仔》是赖东进的自传,如果不是我看到这本书,作为90后的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能力竟然有如此之大。孟子有云“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当我们为饭菜不好吃而抱怨的时候,怎么会想到还有人会为了要全家的饭走十几里的路?
当我们为了衣服过时而抱怨的时候,怎么会想到有人会要到出殡的衣服高兴好半天?当我们没有感受到母爱的伟大时,怎么会想到还有人还要忍受弱智母亲的打骂呢?
我在家是独生女,有什么要求,只要合理,父母就会尽量满足我。我没有弟啊妹啊的需要关心,免不了有“要尖”的倾向。对于生存、生活,我没有一点概念。
虽然老家在农村,但也就是过年了去两天,过年嘛,都要大鱼大肉的。没想过有十个弟妹需要照顾是什么感觉,没想过用两个链子牵着智障的妈妈和弟弟是什么感觉,没想过有一个为了自己上学而被卖到青楼里的姐姐是什么感觉。在我看来,这是生活的重担,无论是物值得还是精神的,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悲哀的地方。
真正的乐观主义精神就是在多艰苦的时候都能有勇气努力地活下去,也许不能遇见未来会是多么美好,但就是那种坚定地意念——乞丐,也终有出头的一天!--支持他,帮助他度过最困难的阶段,走向现在的成功。
总觉得老师在课堂上多留两道作业题是生活中很难的事。但当我读到书中这样一段话" 每天晚上和爸爸行乞到凌晨一两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回到家帮爸爸煮点吃的东西,已是近三点,我才安心睡觉,早上五点多我又爬起来念书、洗衣、煮饭,然后才去上学,六年如一日。"想想我的小学:
早上六点半起,放学了回家写完作业就出去玩或是看电视;八点准时上床睡觉。将近高考的时候我因为要早上六点起床、晚上学习到12点多痛苦不已。相比之下,我现在觉得脸上很烫。现在孩子们有什么资格抱怨?
用老人的一句话说,我们真是生在蜜罐里了。有时候,我只是想,如果我出生在像赖东进这样的环境中,我会像他一样吗?我不知道,因为我只看书,我想我没有资格这么说。
孟子有云“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有人说,如果一个人比你优秀一点,那么你会嫉妒他;如果一个人比你优秀很多,那么你会崇拜他。我想赖东进之所以受到这么多人的崇拜,是因为他在经历了太多苦难之后,表现出了非凡的毅力、能力和魅力。
如果说我对《乞丐囝仔》的感情仅仅是因为赖东进的奋斗人生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对这本书的感觉不仅是因为内容的魅力,还因为语言的深邃。在书中,写主人公在父亲去世后,这样写到:
“是的,我的父亲是个瞎子,是个乞丐,但他永远是我心中的那座屹立不倒的高山,是我最初也是最终仰望的方向。“我承认这本书的语言不是汉赋那样对其辞藻的华丽,但就是最平实、最普通的话,最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其实,我最佩服赖东进的地方,不是他经历过了种种磨难,而是他在经历了这些之后,还怀着感恩的心:他感谢父母给了他生命;他感谢苦难的命运给了他磨练;他感谢丈母娘,教会他要得到爱情要奋斗、要有出息……扪心自问一下:我做到感恩了吗?
每次读这书,眼睛都会出汗。正是这本书让我深深地认识到,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无论对未来有多困惑,只要我心存感激,坚持下去,现在就尽我所能,我终将有一个光明的未来等着自己!
▲ 乞丐虎读后感 ▼
这本书非常有趣,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此讲述了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儿童交换身份的故事,可这可不是普通的两个儿童,一个是街上的乞丐,汤姆,另外一个正是富有的王子,爱德华。
小说中,作者把背景放在了19世纪的英国,那时候的英国跟现在的英国全然不同,那时的劳动人民生活有多么的穷困,然而在王位上的人又过着何等奢侈的生活。文中有一句话,是爱德华和汤姆交换身份的时候说的,让我印象非常深刻,那就是,“我们两个如果什么都不穿,光着走出去,没有人分的出来我们到底那个人是爱德华,那个人是汤姆。”
不过,故事里让我最钦佩的还是汤姆。在交换身份之后,王宫里的人没有人发觉了,王子不是爱德华,而是汤姆,而贫民窟的人也没有发觉孩子不是汤姆,而是爱德华。在最后国王死了之后,要加冕新国王是,汤姆不但没有阻止爱德华重回王位,而是诚心诚意的帮助爱德华,重回他的王位,让他当新的国王。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世界上各种各样的人都有许多,不过没有几个会像家人一样真心诚意的帮助你,和协助你。每个人在社会上的高低,并不能代表他们一定是坏心肠的人,或者是他们如果地位很高,他们就一定是好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但是真正会抛开自己的难处,去帮助别人的人,才是值得交的好朋友。
▲ 乞丐虎读后感 ▼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虎娃金叶子》,里面的故事很感人,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说一说我的感受吧。
里面的六指头因为多处一根手指头而被别人视为琵琶鬼,六指头的阿妈为了不让六指头被火烧死,她带着六指头逃进了深山,他把六指头养大,在六指头二十岁时,阿妈被天神召唤去了,他在山谷里,捡到了一些只不老虎,取名为金叶子,六指头和金叶子相依为命,金叶子救过六指头两次,六指头救过金叶子一次,金叶子长大后生下两只小老虎,取名为蒲公英和绣球草。最后,为了救六指头不被烧死,金叶子牺牲了,老虎是怕火的,金叶子也不例外,可是,金叶子为了救六指头,变得非常勇敢,不怕火了。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非常感动,我们也要学习金叶子勇敢、有爱心、大无畏、为了亲人敢于牺牲自己的奉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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